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侵附民字第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0月12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侵附民字第22號原告AD000-A110604(真實姓名、住址詳卷)訴訟代理人 王馨儀 律師被告甲○○訴訟代理人 楊婷鈞 律師上列被告因本院111年度侵訴字第142號妨害性自主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胡堅勤
法官賴昱志法官王筱維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昱淇中華民國1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