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簡上字第37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簡上字第37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0月03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簡上字第375號上訴人 周傳壽 被上訴人 王琮文卡斯光電實業社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10月3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筱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10月3日
書記官張宸維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