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國小上字第3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國小上字第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國家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國小上字第3號上訴人 黃文雄 被上訴人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共工程處法定代理人 吳瑞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國家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2年3月25日本院臺南簡易庭101年度南國小字第5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並為訴之追加,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伍佰元由上訴人負擔。
理由
一、按提起上訴,如逾上訴期間或係對於不得上訴之判決而上訴者,原第一審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此項規定於小額事件之上訴程序準用之,為民法第442條第1項、第436條之32第2項所明定。又第二審上訴,為當事人對於所受不利益之第一審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之方法,在第一審受勝訴判決之當事人,自無許其提起上訴之理(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579號判例意旨參照)。
二、本件上訴意旨略以:㈠上訴人於原審請求新臺幣(下同)8,600元,僅是回復車輛
最基本能行駛原狀的必要費用,原審依據被上訴人提出之折舊方式判決給付860元,實在無法回復原狀,有判決理由矛盾與不備之情形。
㈡原審依被上訴人所提之折舊表,在審理程序引導上訴人變更訴之聲明,原審判決顯有違反相關法律。
㈢上訴人開庭時對被上訴人抗辯零件折舊10分之1部分,固表
示:若是有法源依據,上訴人沒有意見,原審不應將之轉化後視同為:「上訴人聲明變更原訴」,且原審有義務令上訴人明白變更前後的權利差異,並應在當庭變更訴之聲明部分的筆錄段落,令上訴人在該段落後端親自簽名確認為宜,否則不應將補充陳述視為訴之變更。
㈣原審就10分之1折舊法沒有敘明法源依據以及適用範圍,明顯違反民法第213條前段「除法律另有規定」之規定。
㈤並聲明:訴之聲明應更正回原請求損害賠償8,600元,並加
計依法請求自損害日起,按損害金額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等語。
三、經查:㈠上訴人在原審於民國102年3月11日言詞辯論期日,業已將聲
明減縮為:被上訴人應給付上訴人860元,有該期日筆錄附卷可稽(見原審卷第79頁正、背面),而原審判決上訴人全部勝訴,有原審判決書1份在卷可憑。上訴人既已獲全部勝訴之判決,即無上訴利益而不得上訴,參照首揭法律規定,其上訴為不合法,應予駁回。
㈡至上訴人主張原審依被上訴人所提之折舊表,在審理程序引
導上訴人變更訴之聲明,原審判決顯有違反相關法律,以及上訴人開庭時對被上訴人抗辯零件折舊10分之1部分,固表示:若是有法源依據,上訴人沒有意見,原審不應將之轉化後視同為:「上訴人聲明變更原訴」,且原審有義務令上訴人明白變更前後的權利差異,並應在當庭變更訴之聲明部分的筆錄段落,令上訴人在該段落後端親自簽名確認為宜,否則不應將補充陳述視為訴之變更等語,本院審酌原審102年3月11日言詞辯論期日筆錄之記載,原審法官已向上訴人確認是否減縮聲明、向被上訴人確認是否同意上訴人之減縮,於法並無不合,上訴人指稱原審判決違法,要無可採;又民事訴訟法並未規定當庭言詞變更聲明之當事人必須於筆錄簽名始生變更聲明之效力,是上訴人主張原審應令上訴人在記載訴之變更內容後端親自簽名確認為宜,否則不應將補充陳述視為訴之變更等語,亦屬無據。
㈢再按小額訴訟程序,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不得為訴之變更、
追加或提起反訴,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7定有明文。本件上訴人提起上訴,並主張:訴之聲明應更正回原請求損害賠償8,600元,並加計依法請求自損害日起,按損害金額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等語,經核上訴人於原審業已減縮聲明,並經原審判決在案,業經認定如上,因此,上開請求逾860元部分,依法應認定為在第二審程序所為聲明之擴張,亦屬訴之追加之類型,依上開規定,小額訴訟程序,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不得為訴之追加,是上訴人上開追加部分,於法不合,亦應併予駁回。
四、末按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於小額訴訟之上訴程序,法院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時,應確定其費用額,此觀諸民事訴訟法第78條、同法第436條之32第1項準用同法第436條之19第1項之規定自明。查,本件第二審裁判費(含上訴費及追加之訴裁判費)為1,500元;此外,別無其他訴訟費用之支出,故本件第二審訴訟費用額確定為1,500元,應由敗訴之上訴人負擔,爰併諭知如主文第2項所示。
五、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32第1項、第2項、第444條第1項前段、第436條之19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5月31日
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蘇正賢
法官盧亨龍法官林福來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5月31日
書記官吳幸芳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