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壢交簡附民字第120號
原告 譚月井
被告 巫年陞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14年度壢交簡字第726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7月24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呂世文
法官陳郁融
法官陳華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佑嘉
中華民國114年7月25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壢交簡附民字第120號
原告 譚月井
被告 巫年陞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14年度壢交簡字第726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7月24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呂世文
法官陳郁融
法官陳華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佑嘉
中華民國1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