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9年上字第145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0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上字第1453號上訴人 黃暖如 被上訴人 李麗雅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日
家事法庭
審判長法官黃嘉烈
法官高明德法官何君豪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日
書記官陳奕伃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9年上字第145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0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上字第1453號上訴人 黃暖如 被上訴人 李麗雅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日
家事法庭
審判長法官黃嘉烈
法官高明德法官何君豪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日
書記官陳奕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