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司促字第5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1月1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促字第596號債權人 薛立弘 上列債權人薛立弘因與債務人 黃力勝 即 黃泓瑄 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薛立弘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聲請狀狀尾未蓋章或簽名,請具狀補正。中華民國112年1月1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簡豪志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司促字第5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1月1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促字第596號債權人 薛立弘 上列債權人薛立弘因與債務人 黃力勝 即 黃泓瑄 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薛立弘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聲請狀狀尾未蓋章或簽名,請具狀補正。中華民國112年1月1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簡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