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易字第248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0年度易字第2481號
111年度易字第42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哲凱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110年度偵字第21436、22007、23385、25601號),因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李哲凱犯如附表甲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犯罪事實
一、李哲凱知悉自己並無資力,亦無支付及償還代墊款、借款之真意及能力,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各基於詐欺財之犯意,分別向 張家綺 、 吳俐萱 、 林家 存及 莊巧妤 4人佯稱自己欲招募私人助理,要求助理先為其代墊消費款項、不明款項,或佯欲向其借款,或有人欲向其借款,可提供資金供其放款賺取利息,之後均會返還云云,致張家綺、吳俐萱、 林家存 及莊巧妤4人因而陷於錯誤,認李哲凱有還款之意願及資力,而分別於如附表一、二、三、四所示時間,以現金、金融卡為李哲凱支付其購買商品、遊戲點數、交通票券、餐飲、住宿、手機儲值等各項消費,或借款與李哲凱,李哲凱因而取得消費之商品、借款,及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莊巧妤4人為李哲凱支付各項消費之金錢等財物。
二、案經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分別告訴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第一分局、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報告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報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呈請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令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程序部分:㈠按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
誣告罪,追加起訴,刑事訴訟法第265條第1項定有明文。而所謂相牽連案件,依刑事訴訟法第7條規定,包括一人犯數罪者、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又檢察官追加起訴時,法院原則上應受檢察官請求之拘束,對於本案與追加起訴部分合併審理裁判,但合併審理裁判若有妨害訴訟經濟利益、使被告蒙受重大不利益及影響國民對於司法之信賴等情形,法院得例外分別審理裁判。亦即,追加起訴係增加法院審理範圍,往往涉及訴訟經濟、被告利益或國民信賴,倘法院綜合考量訴訟經濟、被告利益或國民信賴等因素,認為合併審理所獲得之利益明顯低於分別審理之利益,得例外分別審理裁判(例如,檢察官於本案將近審理完畢時追加起訴,該追加起訴之犯罪事實與本案無關連,證據亦無共通情事,如本案與追加起訴合併審結,顯然將造成本案延宕,有害於訴訟經濟,此種情形宜分別審理裁判),除此之外,上述數種利益容有衝突的情形,應審慎注意分別審理裁判是否不當損及被告之期待利益(例如分開審判將造成無法達緩刑目的之期待利益者),即不宜分別裁判(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31號研討結果要旨參照)。是追加起訴,純為起訴之便宜規定,檢察官追加起訴既係提起獨立之新訴,係另一案件,僅為訴之合併,與原訴係各別之二案件,非不得分別審理、裁判。查,本案被告李哲凱前因詐欺案件,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0年度偵字第3782、8469、10038、14026號案件提起公訴,經本院以110年度易字第1113號案件審理(下稱本訴案件),該署檢察官嗣以被告另涉犯本案詐欺犯行,與前開案件屬一人犯數罪之相牽連案件,分別以110年度偵字第21436、22007、23385、25601號案件追加起訴,先後於110年12月13日、111年1月3日繫屬本院,與上開規定並無不合,本院自應就追加起訴部分予以審理。惟本院衡酌被告本訴案件否認犯行,且檢察官聲請調查證據,是本案倘與本訴案件合併審理,尚需相當時日,顯然將造成本案延宕,有害於訴訟經濟,故本院將二案分別審理、裁判,合先敘明。
㈡本案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
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前揭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被告之意見後,經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則本案證據之調查,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規定,自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第161條之3、第163條之1及第164條至第170條規定之限制。
二、證據名稱:㈠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之自白(見本院110年度易字第
24181號第60至61、73至75頁;111年度易字第42號卷第52至
57、67至69頁)。㈡證人即告訴人張家綺(見偵22007號卷第35至40、235至237頁
)、吳俐萱(見偵10869號卷第4至7、38至40頁;偵21436號卷第43至44頁)、林家存(見偵23385號卷第35至49、411至
417、495至499頁)及莊巧妤(見偵23385號卷第51至57、363至367、495至499頁)4人(下逕稱其名)於警詢、偵訊時之證述。
㈢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
人指認被告(見偵10869號卷第8至9頁;偵22007號卷第41至44頁;偵23385號卷第71至81頁);犯罪一覽表(見偵22007號卷第33至34頁);員警職務報告(見偵字第23385號卷第33頁)㈣吳俐萱遭詐欺資料:⑴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長泰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見偵字第21436號卷第10、27至28頁)⑵信用卡消費明細(第11至16頁)①花旗銀行(第11至12頁)②中國信託銀行(第14頁)③國泰世華銀行(第15頁)⑶與被告間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第18至26頁)㈤告訴人張家綺遭詐欺詐資料:⑴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霧
峰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見偵22007號卷第137至144頁)⑵信用卡正反面影本(第147至151頁)⑶彙整之遭詐明細、信用卡帳單明細、信用卡簽單、存摺內頁明細、載具銷貨明細、LINE對話紀錄截圖(第155至201、241至333頁)①現金墊款(第155、241至273頁)②台新銀行(第157至162、291至297頁)③中國信託銀行(第163至172、275至277頁)④玉山銀行(第173至176、307至311頁)⑤國泰世華銀行(第177至182、279至289頁)⑥樂天(第183至187、313至317頁)⑦花旗銀行(第189至192、325頁)⑧台北富邦銀行(第193至196、319至323頁)⑨ 遠東 商銀(第197至20
1、299至305頁)⑩臺灣大車隊APP綁定信用卡畫面(第333頁)⑷與被告間之LINE對話文字檔(第203至230頁)㈥林家存遭詐欺之資料:⑴告訴人林家存報案之內政部警政署反
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見25601號卷第283至291頁)⑵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函所附林家存申設(末4碼8871)帳戶之客戶基本資料、交易明細(見偵23385號卷第63至69頁)⑶中國信託銀行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網路銀行轉帳交易明細、與被告間之LINE對話紀錄(第83至169頁)⑷刷卡明細、載具銷貨明細、信用卡簽帳單、訂單明細(第171至225頁)⑸ 台灣 樂天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所附之消費明細(第305至311、441至447、507至509頁)⑹遠傳電信消費紀錄(第313至315、433至435頁)⑺聯邦商業銀行110年8月13日函所附之消費明細(第331至333、437至439頁)⑻遠東國際商業銀行110年8月11日函所附之消費明細(第335至337、455至457頁)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所附之消費明細(第339至34
3、449至453、521至525頁)⑽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0年9月2日函所附之信用卡帳單明細(第345至352、459至466頁)⑾與暱稱「貸款對保-凱翔、聯亞當鋪-威」LINE對話紀錄擷圖(第419至431頁)。
㈦莊巧妤遭詐欺之資料:⑴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中路派出
所陳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見偵23385號卷第31、231至233頁)⑵UberEats訂單明細、LINE對話紀錄擷圖(第235至253頁)⑶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金作業服務部110年8月10日函所附之交易明細(第317至319、369至371頁)⑷台新國際商業銀行110年8月10日函所附之消費明細(第321至3
24、373至376頁)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信用卡作業部110年8月11日函所附之消費明細(第327至329、377至379頁)⑹卡明細、UberEats訂單明細、LINE對話紀錄擷圖(第381至409頁)⑺提供其個人使用之消費明細、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公務電話紀錄單(第515至519、527頁)⑻與被告間之LINE對話紀錄擷圖、UberEats訂單明細、信用卡簽帳單、信用卡未出帳明細(見偵25601號卷第77至103頁)⑼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中路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第279至281頁)。
㈧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資料-莊巧妤、林家存(見偵
25601號卷第273至276頁)。
三、論罪科刑:㈠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2項分別規定詐欺取財及詐欺得利罪,
前者之行為客體係指財物,後者則指取得債權、免除債務、延期履行債務或提供勞務等財物以外之財產上不法利益(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3534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無資力,而以招募私人助理之欺罔方法,要求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先為其代墊消費款項,或欲向其借款之詐術,致渠等因而陷於錯誤,為被告支付消費款項,或借款與被告,被告因而取得商品、借款,此部分係屬財物甚明。另被告因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支付消費款項而取得遊戲點數、手機通訊、搭乘交通工具、餐廳飲食、住宿之服務,該等服務固非現實可見之有形體財物,惟本案被告係向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施用詐術,佯要求渠等墊付其購買遊戲點數、交通票券、餐飲、住宿、手機儲值等各項消費之金額,嗣後再返還,依此被告詐欺之對象為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並非提供遊戲點數、手機通訊、搭乘交通工具、餐廳飲食、住宿之服務之業者,被告所詐欺取得者乃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代為支付被告上開消費而交付之金錢,換言之,被告實際詐得者為現實之財物,並非自提供遊戲點數、手機通訊、搭乘交通工具、餐廳飲食、住宿之服務之業者處取得免除債務、提供勞務或服務等財物以外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13號座談會研討意旨參照)。是核被告如附表一至四之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公訴意旨認部分係構成同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未詳述二者之區別),尚有未洽,惟其基本社會事實同一,爰依刑事訴訟法第300條之規定,變更起訴法條。
㈡按如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之
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則屬接續犯,而為包括之一罪(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3295號判例要旨參照)。查,被告分別如附表一、二、三、四所示,多次對同一被害人詐欺取得財物,各次時間密接,復侵害同一被害人財產法益,應係基於單一犯意,利用同一機會,且時間及場所密接之情況下,接續實施同一構成要件,侵害同一法益,以一般社會健全觀念觀之,被告多次詐欺取財舉動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屬接續犯,應分別論以一詐欺取財罪。
㈢被告所犯如一、二、三、四所示4次詐欺取財罪,侵害不同被害人財產法益,犯意各別,各具獨立性,應予分論併罰。
㈣被告以上開詐術,致張家綺、吳俐萱及林家存3人代為支付被
告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消費而支出之國外交易手續(服務)費部分亦屬被告詐欺犯行所取得之客體,惟此部分公訴意旨漏未論列,而此部分與業經起訴,本院認定有罪之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詐欺取財犯行部分乃實質上一罪關係,自應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應併予審理,且此部分僅係詐得金額之擴張,本院亦已告知被告此部分擴張金額之犯罪事實(見本院110年度易字第24181號第63頁),自無礙於被告防禦權之行使,附此敘明。至公訴意旨認莊巧妤於110年2月20日支付被告台中世聯商旅之消費1799元、2月22日支付高鐵車資1210元、1210元部分(即本院111年度易字第42號追加起訴書附表莊巧妤部分編號26、30、31)亦屬被告詐欺犯行取得之財物,惟莊巧妤具狀表示此消費乃純粹用於個人身上,有莊巧妤陳報狀暨所附電子發票及臺灣臺中地方檢署公務電話紀錄表在卷可參(見偵23385號卷第515至519、527頁),是此筆消費並非支付被告個人消費,亦無證據證明係被告允諾支付莊巧妤消費之支出,依嚴格證明及罪疑唯利被告原則,應作有利被告之認定,此部分無從證明。又此部分與附表四所示之詐欺取財犯行有實質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附此敘明。至莊巧妤具狀表示上開台中世聯商旅消費之日期(110年2月17訂房、21日住宿)、高鐵車資之發票金額(2040元)固與台新銀行交易明細消費日(110年2月20日)、帳單金額(2筆各1210元)略有出入,惟應係帳務作業問題,本院審酌莊巧妤具狀陳報之消費項目相當具體明確,日期及金額均接近,仍可特定係莊巧妤上開具狀陳報之3筆消費,此3筆交易應予扣除,併予敘明。
㈤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正值青年,不思依循正
途獲取所需,明知其無資力,亦無償還代墊款項或借款之真意,竟以招募私人助理之欺罔方法,致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陷於錯誤,為被告支付消費款項,或借款與被告,被告因而取得商品、借款之財物,及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為被告支出手機通訊、搭乘交通工具、餐廳飲食、住宿等服務之金錢,悉數供己花用殆盡,嚴重侵害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之財產法益,致渠等負擔鉅額債務,貪得無厭,惡性實屬重大,犯後之初否認犯行,終知坦承犯行之態度,另雖與張家綺、吳俐萱及莊巧妤3人成立調解,有本院調解程序筆錄在卷可佐(見本院110年度易字第24181號卷第89至91頁),惟均未履行調解內容,有本院公務電話紀錄表(見本院110年度易字第24181號第93頁)附卷足憑,實難認被告有何彌補其行為所造成之損害之具體作為,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見本院110年度易字第24181號第75頁),兼衡被告自陳之智識程度及生活狀況(見本院110年度易字第24181號第75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審酌被告所犯之上開4罪,犯罪手段與態樣相同,惟侵害不同被害人財產法益,犯罪時間、空間、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所反映出之人格特性等情狀,為整體非難評價,定其應執行之刑。
㈥沒收: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但有特別
規定者,依其規定;前二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第3項、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所詐得之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財物,均屬犯罪所得,均未扣案,被告已分別返還張家綺2萬2千元(見偵22007號卷第36、237頁)、莊巧妤1萬元一情,業據張家綺、莊巧妤(見偵23385號卷第53、365、499頁)證述屬實,除此部分因已返還被害人,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其餘犯罪所得並無合法合法發還被害人之情形,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此外,宣告多數沒收併執行之規定,既因沒收已非屬從刑,並非數罪併罰,乃由原刑法第51條第9款獨立出移至同法第40條之2第1項,明定宣告多數沒收者,併執行之,故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時, 爰無庸 就多數沒收合併宣告,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00條、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51條第5款、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洪明賢追加起訴,檢察官林岳賢到庭執行職務。中華民國111年3月31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陳鈴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陳科維中華民國111年3月31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甲:
編號犯罪事實犯罪所得罪名、宣告刑及沒收1如附表一(張家綺部分)126萬3854元(已返還2萬2000元,餘款124萬1854元)李哲凱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肆萬壹仟捌佰伍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2如附表二(吳俐萱部分)20萬2721元李哲凱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貳仟柒佰貳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3如附表三(林家存部分)63萬2995元李哲凱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參萬貳仟玖佰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4如附表四(莊巧妤部分)14萬4727元(已返還1萬元,餘款13萬4727元)李哲凱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肆仟柒佰貳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附表一(張家綺部分):
編號消費時間信用卡卡號(或其他支付方式)金額備註1109年8月28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末4碼2765(見偵22007號卷第163至172、275至277頁)2100元台灣大車隊APP2109年8月29日1500元台灣大車隊APP3109年8月29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手續費4109年8月29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手續費5109年8月29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手續費6109年8月29日1690元APPLE.COM/BILL25元國外交易手續費7109年8月29日170元APPLE.COM/BILL3元國外交易手續費8109年8月29日4350元愛時租旅館9109年8月29日54200元麗豪有限公司10109年8月29日53400元麗豪有限公司11109年8月30日70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12109年8月30日242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13109年8月30日11502元AGODA.COM173元國外交易手續費14109年8月30日400元台灣大車隊APP15109年8月31日170元台灣大車隊APP16109年9月1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手續費17109年9月3日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末4碼5334(見偵22007卷第179至182頁)108元UBER.COM18109年9月3日51908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9109年9月3日104元UBER.COM20109年9月3日499元UBER.COM21109年9月3日1488元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22109年9月3日156元UBER.COM23109年9月3日94元UBER.COM24109年9月5日121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25109年9月5日2000元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26109年9月5日100元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27109年9月6日420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28109年9月6日14907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29109年9月6日8653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30109年9月6日516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31109年9月6日148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32109年9月6日1764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33109年9月6日3691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34109年9月6日1460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35109年9月6日12474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36109年9月6日633元UBER.COM37109年9月7日3987元新驛旅店38109年9月12日399元UBER.COM39109年9月21日150元愛貝金流40109年8月24日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末4號1706(見偵22007卷第157至162頁)170元APPLE.COM/BILL3元國外交易服務費41109年8月24日1690元APPLE.COM/BILL25元國外交易服務費42109年8月24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43109年8月24日416元UBER6元國外交易服務費44109年8月24日3187元大魯閣新時代-餐飲45109年8月24日3871元大魯閣新時代46109年8月24日13220元大魯閣新時代47109年8月24日403元UBER6元國外交易服務費48109年8月24日12587元AGODA.COM18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49109年8月26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50109年8月26日636元UBER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51109年8月26日1391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52109年8月26日350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53109年8月26日7514元海底撈火鍋股份有限公司54109年8月28日6246元愛時租旅館55109年8月26日1690元APPLE.COM/BILL25元國外交易服務費56109年8月26日1690元APPLE.COM/BILL25元國外交易服務費57109年8月27日1664元藍新-EZTABLETAIPEI58109年8月27日362元UBER6元國外交易服務費59109年8月27日108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60109年8月27日400元高鐵車廂升等使用費61109年8月27日400元高鐵車廂升等使用費62109年8月28日1690元APPLE.COM/BILL25元國外交易服務費63109年8月28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64109年8月28日170元APPLE.COM/BILL3元國外交易服務費65109年8月28日450元愛時租旅館66109年8月29日1954元儷客旅店有限公司站前店67109年8月29日70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68109年8月29日486元UBER7元國外交易服務費69109年8月29日122元UBER2元國外交易服務費70109年8月30日5160元藍新-EZTABLETAIPEI71109年9月1日776元UBER12元國外交易服務費72109年9月1日2712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73109年9月16日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末4碼9002(見偵22007卷第197至201頁)59070元金自成銀樓74109年9月17日6074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75109年9月17日5540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76109年9月17日570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77109年9月17日490元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78109年9月22日170元APPLE.COM/BILL3元國外交易服務費79109年9月22日490元APPLE.COM/BILL7元國外交易服務費80109年9月22日170元APPLE.COM/BILL3元國外交易服務費81109年9月22日170元APPLE.COM/BILL3元國外交易服務費82109年9月22日670元APPLE.COM/BILL10元國外交易服務費83109年9月1日玉山商業銀行末4碼4241(見偵22007卷第173至176頁)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84109年9月1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85109年9月1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86109年9月1日1690元APPLE.COM/BILL25元國外交易服務費87109年9月1日170元APPLE.COM/BILL2元國外交易服務費88109年9月1日1670元APPLE.COM/BILL25元國外交易服務費89109年9月1日74456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90109年9月1日699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91109年9月1日2335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92109年9月1日16643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93109年9月1日19050元AGODA.COM285元國外交易服務費94109年9月1日6638元AGODA.COM9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95109年9月1日10984元AGODA.COM164元國外交易服務費96109年9月1日638元UBER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97109年9月2日40元UBER98109年9月2日615元UBER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99109年9月2日7440元水雲端股份有限公司100109年9月2日2000元水雲端股份有限公司101109年9月2日729元UBER10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02109年9月2日147元UBER2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03109年9月3日4050元藍新-EZTABLE104109年9月3日620元UBER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05109年9月11日樂天信用卡末4碼0601(見偵22007卷第183至187頁)2317元台哥大帳單106109年9月12日1690元APPLECOM/BILL25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07109年9月12日90670元金永記銀樓108109年9月12日400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09109年9月12日2630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10109年9月12日99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11109年9月12日3104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12109年9月12日3780元新驛旅店113109年9月12日340元台灣大車隊APP114109年9月14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15109年9月14日670元APPLE.COM/BILL10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16109年9月14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17109年9月14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18109年9月14日315元台灣大車隊APP119109年9月14日395元台灣大車隊APP120109年9月14日150元台灣大車隊APP121109年9月14日330元台灣大車隊APP122109年9月14日325元台灣大車隊APP123109年9月15日195元台灣大車隊APP124109年9月15日210元台灣大車隊APP125109年9月15日620元台灣大車隊APP126109年9月15日220元台灣大車隊APP127109年9月15日630元台灣大車隊APP128109年9月15日235元台灣大車隊APP129109年9月16日270元台灣大車隊APP130109年9月16日440元台灣大車隊APP131109年9月16日240元台灣大車隊APP132109年9月16日100元台灣大車隊APP133109年9月16日235元台灣大車隊APP134109年9月16日295元台灣大車隊APP135109年9月16日285元台灣大車隊APP136109年9月21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37109年9月16日台北富邦銀行末4碼8763(見偵22007卷第195至196頁)93700元金自成銀樓138109年9月17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39109年9月17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40109年9月17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41109年9月17日32000元遠百百貨台中分公司142109年9月17日4895元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43109年9月19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44109年9月19日1690元APPLE.COM/BILL25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45109年9月19日330元APPLE.COM/BILL5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46109年9月21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47109年9月21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48109年9月21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49109年9月21日3290元APPLE.COM/BILL4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50109年9月14日花旗銀行末4碼3112(見偵22007卷第189至192頁)121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151109年9月14日242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152109年9月14日5076元藍新-EZTABLE153109年9月14日25800元遠東珠寶有限公司154109年9月14日3384元藍新-EZTABLE155109年9月15日2297元H&M台中遠百店156109年9月15日496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57109年9月15日248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58109年9月15日3294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59109年9月15日2924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60109年9月15日8568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61109年9月15日11646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62109年9月15日28282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63109年9月15日2182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64109年9月16日201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165109年9月16日1881元台中日月千禧酒店166109年9月17日200元台灣大車隊APP167109年9月17日630元台灣大車隊APP168109年9月17日645元台灣大車隊APP169109年9月17日215元台灣大車隊APP170109年9月17日250元台灣大車隊APP171109年9月18日135元台灣大車隊APP172109年9月18日125元台灣大車隊APP173109年9月19日145元台灣大車隊APP174109年9月19日125元台灣大車隊APP175109年9月19日170元台灣大車隊APP176109年9月20日415元台灣大車隊APP177109年9月20日315元台灣大車隊APP178109年9月20日215元台灣大車隊APP179109年9月20日215元台灣大車隊APP180109年9月20日205元台灣大車隊APP181109年9月21日95元台灣大車隊APP182109年9月24日215元台灣大車隊APP183109年9月25日160元台灣大車隊APP184109年9月26日130元台灣大車隊APP185109年9月30日525元台灣大車隊APP186109年10月1日175元台灣大車隊APP187109年10月1日170元台灣大車隊APP188109年9月4日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末4碼4705(見偵22007卷第247至253頁)7000元藍新-EZTABLE189109年8月29日現金支付(見偵22007卷第155、241、261、271頁)120元車資190109年8月29日135元餐費191109年8月30日105元餐費192109年8月30日124元餐費193109年9月2日175元車資194109年9月2日1000元桌遊店195109年9月7日9304元住宿費196109年9月12日110元車資197109年9月19日1782元住宿費198109年9月20日165元餐費199109年9月20日700元高鐵票200109年8月24日張家綺自其台灣銀行帳戶提領各3萬5000元,以現金交付(見偵22007卷第155、241、273頁)3萬5000元借款201109年8月26日3萬5000元借款202109年8月27日3萬5000元借款203109年9月7日張家綺自其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匯款至李哲凱指定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見偵22007卷第253至255頁)2萬元代墊不明款項犯罪所得共計126萬3854元附表二(吳俐萱部分):
編號消費時間信用卡卡號金額備註1109年11月30日花旗銀行末4碼2697號(見偵10869號卷第11至12頁)2118元富邦momo-EC2109年12月1日595元UBEREATS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3109年12月1日175元台灣大車隊APP4109年12月2日1080元UBEREATS16元國外交易服務費5109年12月2日688元UBEREATS10元國外交易服務費6109年12月2日342元UBEREATS5元國外交易服務費7109年12月2日220元UBEREATS3元國外交易服務費8109年12月2日9890元蝦皮支付9109年12月2日1250元高鐵EC10109年12月3日600元UBEREATS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1109年12月3日840元新驛旅店12109年12月3日1727元PCHOME13109年12月3日1698元PCHOME14109年12月3日780元PCHOME15109年12月4日551元UBEREATS8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6109年12月4日13304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7109年12月4日11337元野獸國股份有限公司18109年12月4日10833元(起訴書誤為10883元,應予更正)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9109年12月4日530元台灣大車隊APP20109年12月5日1760元新驛旅店21109年12月5日1250元高鐵台中站22109年12月5日1000元寶島眼鏡23109年12月5日375元台灣大車隊APP24109年12月5日270元台灣大車隊APP25109年12月5日230元台灣大車隊APP26109年12月5日200元台灣大車隊APP27109年12月5日150元台灣大車隊APP28109年12月5日145元台灣大車隊APP29109年12月5日120元台灣大車隊APP30109年12月7日121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31109年12月7日530元台灣大車隊APP32109年12月7日500元台灣大車隊APP33109年12月7日165元台灣大車隊APP34109年12月7日145元台灣大車隊APP35109年12月8日1265元UBEREATS1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36109年12月9日320元台灣大車隊APP37109年12月9日6536元PCHOME38109年12月4日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末4碼8967(見偵10869號卷第15頁)4330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39109年12月4日3688元海底撈火鍋股份有限公司40109年12月9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末4碼4063(見偵10869號卷第14頁)8380元富邦MOMO-EC41109年12月9日44293元富邦MOMO-EC42109年12月9日5851元瘋PAY-青花驕43109年12月10日175元台灣大車隊APP44109年12月10日225元台灣大車隊APP45109年12月10日230元台灣大車隊APP46109年12月13日5197元富邦MOMO-EC47109年12月14日2974元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48109年12月15日250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49109年12月20日6800元中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50109年12月20日430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犯罪所得共計20萬2721元附表三(林家存部分):
編號消費時間信用卡卡號(或其他支付方式)金額備註1110年1月17日聯邦商業銀行末4碼2701(見偵23385號卷第171、333頁)9999元富邦MOMO-EC2110年1月17日6290元富邦MOMO-EC3110年1月17日242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4110年1月17日48720元PCHOME5110年1月18日17512元富邦MOMO-EC6110年1月18日242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7110年1月19日10808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8110年1月20日1568元AGODA.COM24元國外交易服務費9110年1月20日1242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10110年1月19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末4碼2092(見偵23385號卷第339至343頁)800元UBEREATS12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1110年1月20日375元全家便利商店12110年1月20日40110元向東電信-台中河南店13110年1月20日2499元連加*momo購物網14110年1月20日525元UBEREATS8元國外交易服務費15110年1月23日3100元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6110年1月21日55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17110年1月22日335元台灣麥當勞歡樂送18110年1月22日380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19.110年1月24日215元台灣大車隊APP20110年1月24日225元台灣大車隊APP21110年1月24日435元台灣大車隊APP22110年1月24日110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23110年1月24日590元UBEREATS9元國外交易服務費24110年1月24日1463元UBEREATS22元國外交易服務費25110年1月25日285元台灣大車隊APP26110年1月25日3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7110年1月26日505元台灣大車隊APP28110年1月26日242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29110年1月26日281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30110年1月26日688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31110年1月27日545元台灣大車隊APP32110年1月27日530元台灣大車隊APP33110年1月27日1354元必勝客34110年1月27日242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35110年1月27日-238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36110年1月28日430元台灣大車隊APP37110年1月28日435元台灣大車隊APP38110年1月28日505元台灣大車隊APP39110年1月29日510元台灣大車隊APP40110年1月29日110元台灣大車隊APP41110年1月29日195元台灣大車隊APP42110年1月29日220元高鐵台中站43110年1月29日242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44110年1月30日230元台灣大車隊APP45110年1月30日150元台灣大車隊APP46110年1月30日480元台灣大車隊APP47110年1月30日425元台灣大車隊APP48110年1月30日235元台灣大車隊APP49110年1月30日420元台灣大車隊APP50110年1月30日67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51110年1月30日3000元藍新-暴龍陪玩52110年1月30日4112元AGODA.COM62元國外交易服務費53110年1月31日3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54110年1月31日1048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55110年2月23日897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56110年1月19日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末4碼7307(見偵23385號卷第337頁)5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57110年1月19日10999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58110年1月19日1642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59110年1月19日26939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60110年1月19日16218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61110年1月19日3593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62110年1月20日1660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63110年1月20日花旗銀行末4碼6897(見偵23385號卷第345至352頁)1650元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64110年1月20日27335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65110年1月20日66900元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66110年1月21日5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67110年1月21日5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68110年1月24日220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69110年2月21日樂天信用卡末4碼9201(見偵23385號卷第507至509頁)5964元PCHOME70110年2月21日10000元藍新—暴龍陪玩71110年2月21日14600元富邦momo-EC72110年2月21日20788元富邦momo-EC73110年2月21日1347元富邦momo-EC74110年2月21日5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75110年2月21日5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76110年2月22日5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77110年2月23日3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78110年2月23日1225元TSTARTEL79110年2月24日5000元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110年2月24日54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81110年2月24日4872元富邦momo-EC82110年2月24日1250元萊爾富—台中中堂店83110年2月24日990元萊爾富—台中中堂店84110年2月24日3090元STEAMPURCHASESTEAMPURC85110年2月25日2067元藍新—生活市集86110年2月25日54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87110年2月25日250元台灣大車隊APP88110年2月25日300元台灣大車隊APP89110年2月25日465元台灣大車隊APP90110年2月25日260元台灣大車隊APP91110年3月2日3750元高鐵智慧型手機92110年3月5日1098元STEAMPURCHASESTEAMPURC93110年1月21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末4碼4531(見偵23385號卷第199、525頁)38850元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94110年1月25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末4碼0468(見偵23385號卷第105、171、203、525頁)5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儲值費95110年2月7日0000000000號門號電信帳單代收服務(見偵23385號卷第313至315頁)2500元新加坡商競舞電競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96110年2月7日2500元新加坡商競舞電競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97110年2月7日170元Apple商店消費98110年2月7日990元Apple商店消費99110年2月7日1690元Apple商店消費100110年2月6日李哲凱佯稱有人欲向其借款,可提供資金供其放款賺取利息,林家存陷於錯誤,以其名義向桃園地區當鋪業者借款19萬5000後,將實得款項6萬5750元交付李哲凱。6萬5750元借款(林家存雖負擔19萬5000元之債務,惟實際交付李哲凱之借款僅6萬5750元,故李哲凱詐得之金額為6萬5750元,至林家存實際所受之損害乃民事損害賠償之範疇)犯罪所得共計63萬2995元附表四(莊巧妤部分):
編號消費時間信用卡卡號(或其他支付方式)金額備註1110年2月14日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末4碼6806(見偵23385號卷第319、365至366至頁)5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110年2月14日3000元藍新-暴龍陪玩3110年2月14日18879元綠界*老爹精品4110年2月15日985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5110年2月16日340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6110年2月19日175元台灣大車隊APP7110年2月19日165元台灣大車隊APP8110年2月20日380元台灣大車隊APP9110年2月20日240元台灣大車隊APP10110年2月20日270元台灣大車隊APP11110年2月21日470元台灣大車隊APP12110年2月22日565元台灣大車隊APP13110年2月6日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末4碼1107(見偵23385號卷第321至324、373至376、365頁)165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14110年2月7日459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15110年2月7日21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16110年2月15日5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7110年2月15日5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8110年2月16日3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9110年2月16日3000元藍新-暴龍陪玩20110年2月17日300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1110年2月17日3000元藍新-暴龍陪玩22110年2月18日405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23110年2月18日523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24110年2月20日1134元TigerCity25110年2月20日4806元TigerCity26110年2月20日174元優步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27110年2月20日77元優步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28110年2月20日261元聯信-台灣麥當勞歡樂送29110年2月21日170元台灣大車隊APP30110年2月21日185元台灣大車隊APP31110年2月21日1780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32110年2月21日405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33110年2月21日370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34110年2月22日200元台灣大車隊APP35110年2月22日937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36110年2月22日205元台灣大車隊APP37110年2月22日390元台灣大車隊APP38110年2月22日235元台灣大車隊APP39110年2月24日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末4碼5160(見偵23385號卷第327至329、377至379、366頁)36800元蘋果電腦40110年2月24日10000元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110年2月25日750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42110年2月25日1862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43110年2月26日5000元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110年2月26日230元台灣大車隊APP45110年2月27日352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46110年2月27日665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47110年2月28日330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48110年2月28日2000元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110年3月1日455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50110年3月1日387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51110年3月1日525元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52110年2月18日19時36分許莊巧妤依李哲凱指示匯款2萬元至不知情之林家存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所申設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林家存再依李哲凱指示提領後轉存至其他不詳帳戶。2萬元墊付不明款項犯罪所得共計14萬47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