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度聲字第180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聲字第180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0月12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1802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99年度執聲字第149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拾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本院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本院審核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對受刑人定其應執行之刑(查附表編號一至六部分,前經本院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十一年;又附表編號五至七部分,前曾與其他嗣經判決無罪確定部分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10月12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林榮龍
法官黃仁松法官王義閔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陳慈傳中華民國99年10月13日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97年8月2日│97年8月3日│97年12月17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7年度毒偵字│臺中地檢97年度毒偵字│臺中地檢98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第4114號│第4114號│第863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7年度訴字第3744號│97年度訴字第3744號│98年度訴字第1226號││實├──────┼──────────┼──────────┼──────────┤│審│判決日期│97年10月30日│97年10月30日│98年4月22日│├─┼──────┼──────────┼──────────┼──────────┤│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7年度訴字第3744號│97年度訴字第3744號│98年度訴字第1226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年12月17日│97年12月17日│98年5月11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是│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更正│臺中地檢99年度執更正│臺中地檢99年度執更正│││字第584號(編號1至6│字第584號(編號1至6│字第584號(編號1至6│││之罪定應執行刑11年;│之罪定應執行刑11年;│之罪定應執行刑11年;│││已發監執行)│已發監執行)│已發監執行)│└────────┴──────────┴──────────┴──────────┘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7年2月│有期徒刑7年2月│├────────┼──────────┼──────────┼──────────┤│犯罪日期│97年12月17日│97年10月20日│97年10月2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毒偵字│臺中地檢97年度毒偵字│臺中地檢97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第863號│第29381號│第29381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訴字第1226號│98年度上訴字第1052號│98年度上訴字第1052號││實├──────┼──────────┼──────────┼──────────┤│審│判決日期│98年4月22日│98年9月29日│98年9月29日│├─┼──────┼──────────┼──────────┼──────────┤│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8年度訴字第1226號│98年度台上字第7402號│98年度台上字第7402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8年5月11日│98年12月10日│98年12月1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更正│臺中地檢99年度執更正│臺中地檢99年度執更正│││字第584號(編號1至6│字第584號(編號1至6│字第584號(編號1至6│││之罪定應執行刑11年;│之罪定應執行刑11年;│之罪定應執行刑11年;│││已發監執行)│已發監執行)│已發監執行)│└────────┴──────────┴──────────┴──────────┘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案件一覽表┌────────┬──────────┬──────────┬──────────┐│編號│7│││├────────┼──────────┼──────────┼──────────┤│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2月│││├────────┼──────────┼──────────┼──────────┤│犯罪日期│97年10月23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7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第29381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更㈠字第23號││││實├──────┼──────────┼──────────┼──────────┤│審│判決日期│99年8月12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更㈠字第23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年8月3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10831號(已發監執行│││││;執行至11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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