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簡易庭(含竹東)107年度竹北簡字第370號民事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7年度竹北簡字第370號
原   告  陳忠銘
被   告  鄭涵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1月11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拾陸萬捌仟元。
訴訟費用新臺幣參仟玖佰柒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
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
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原告起訴時請求被告應給付新臺
幣(下同)370,000元。嗣原告於108年1月11日當庭減縮
如主文第1項所示,核屬單純減縮應受判決之聲明,應予准
許。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
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准由其一造辯論
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兩造前為男女朋友關係,被告於107年9月15日
起至同年10月4日止,陸續向原告借款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累計達368,000元。詎被告未依約還款,且自同年10月5日
起即將Line關閉、手機關機致原告無法與其聯繫商議還款事
宜。為此,爰依兩造消費借貸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並聲
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何聲明或
陳述。
三、本院之判斷:
㈠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台新銀行匯款明細6紙、兆豐
國際商業銀行匯款明細3紙、中國信託銀行匯款明細8紙、
原告存摺明細表1紙等件影本為證(本院卷第3-6、25頁)
,復經本院依職權向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函調000-000000
00000000帳號查詢客戶基本資料,確認該帳戶為被告所申設
無訛(本院卷第15頁),而被告經合法通知迄未到場爭執,
亦未提出任何有利於己之聲明、陳述或證據,以供本院審酌
,本院依調查證據之結果及斟酌全辯論意旨,自堪信為真實

㈡從而,原告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訴請被告給付如主文第
1項所示之金額,即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本件係依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項適用簡易訴訟程序所為被
告敗訴之判決,爰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華民國108年1月25日
竹北簡易庭法官陳麗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8年1月25日
書記官謝國聖
附表:
┌─┬───────┬────┬───────────┐
│編│日期│金額│轉入帳號│
│號││(新臺幣)││
├─┼───────┼────┼───────────┤
│1│107年9月15日│30,000│000-00000000000000│
├─┼───────┼────┼───────────┤
│2│107年9月16日│20,000│000-00000000000000│
├─┼───────┼────┼───────────┤
│3│107年9月17日│3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4│107年9月18日│30,000│000-00000000000000│
├─┼───────┼────┼───────────┤
│5│107年9月19日│1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6│107年9月19日│1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7│107年9月25日│5,000│000-00000000000000│
├─┼───────┼────┼───────────┤
│8│107年9月26日│1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9│107年9月26日│15,000│000-0000000000000000│
├─┼───────┼────┼───────────┤
│10│107年9月27日│25,000│000-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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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7年9月28日│3,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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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7年9月29日│2,000│0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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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7年9月29日│1,000│000-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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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7年9月29日│3,000│000-00000000000000│
├─┼───────┼────┼───────────┤
│15│107年9月29日│2,000│0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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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7年9月29日│2,000│000-00000000000000│
├─┼───────┼────┼───────────┤
│17│107年10月1日│30,000│000-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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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7年10月1日│2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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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7年10月3日│1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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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年10月4日│110,000│0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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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36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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