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76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7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七六九號
原告中國菱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甲○○法定代理人丙○○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六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簡易庭五第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八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黃漢權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八日~B法院書記官陳淑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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