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簡上字第1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簡上字第14號上訴人即原告 顏林秀鳳 訴訟代理人 田續鴻 被上訴人即被告 張師垣 訴訟代理人 吳剛魁 律師複代理人 陳哲偉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2年11月7日本院高雄簡易庭102年度雄簡字第270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於105年3月1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原判決關於駁回上訴人後開第二項之訴部分,及該部分訴訟費用之裁判廢棄。
被上訴人應再給付上訴人新臺幣壹拾貳萬肆仟參佰玖拾元,及自民國一0一年六月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其餘上訴駁回。
第一審(確定部分除外)及第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三分之一,餘由上訴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於民國100年5月14日上午9時25分許,在高雄市○○區○○路○○○號前(下稱系爭地點),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下稱系爭小客車)自路邊起步,欲沿建興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時,本應注意汽車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及前後左右有無車輛或行人,且汽車排檔應操作至正確檔位,而依當時之天候、路況,又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四周狀況,且誤將排檔打至後退檔(下稱系爭過失),致踩油門後,該車即猛然倒車,撞擊站於該車後方之上訴人(下稱系爭事故),使上訴人因而受有雙膝挫傷(下稱系爭膝傷)及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損傷(下稱系爭韌帶損傷),後於治療期間併發雙下肢節結性紅斑、雙下肢水腫及靜脈曲張,致血液循環不良而產生皮膚病變,造成原有脊椎傷勢加劇,而自100年5月14日起至102年1月7日間支出醫藥費新台幣(下同)83,462元、就醫交通費36,330元及看護費72,300元,並受有相當於300,000元之非財產上損害,爰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提起本訴,並聲明:被上訴人應給付上訴人492,092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被上訴人則以:上訴人所受傷害僅為系爭膝傷,醫院函覆其休養期間為1至3週,故上訴人請求醫療、就醫交通費均有過高,看護費支出則無必要,且上訴人僅受有挫傷,請求30萬元之精神慰撫金亦屬過高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㈠上訴人之訴駁回;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三、原審判決被上訴人應給付上訴人54,815元及自101年6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此部分未據被上訴人聲明不服而已確定),並依職權為假執行,及駁回上訴人其餘之請求。上訴人就其敗訴部分不服,提起上訴,而於本院聲明:㈠原判決不利上訴人部分廢棄。㈡前開廢棄部分,被上訴人應再給付上訴人437,277元,及自101年6月
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被上訴人則答辯聲明:上訴駁回。
四、兩造不爭執事項:㈠被上訴人於100年5月14日上午9時25分許,在系爭地點駕
駛系爭小客車自路邊起駛時,因系爭過失突然倒車而肇致系爭事故。
㈡上訴人於系爭事故當日至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
院(下稱長庚醫院)急診,經診斷受有系爭膝傷,且被上訴人對系爭膝傷係系爭事故所造成,不爭執。
㈢被上訴人因系爭事故致上訴人受傷之過失傷害案件(下稱系
爭刑案),經本院以102年度交簡上字第29號判處拘役20日確定。
㈣上訴人在系爭事故後,曾至長庚醫院就診支出1,450元;至
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下稱高醫)就診支出54,722元;至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下稱義大醫院)就診支出860元; 葉旭謨 骨科診所就診支出15,000元;至天乙診所就診支出7,430元;至台灣省國術會損傷推拿整復委員會(下稱推拿整復委員會)推拿整復支出4,000元,合計醫療費用支出83,462元。
㈤上訴人在系爭事故後,於100年5月14日至100年5月20日
委請看護,支出看護費用12,300元;自100年10月12日起住院30日期間委請看護支出6萬元。
㈥上訴人在系爭事故後,支出計程車交通費共36,330元,其中
100年5月14日至同年6月3日期間支出之交通費為2,555元。
㈦上訴人係國中畢業、現為家庭主婦,102年度有利息所得約
9萬餘元;被上訴人為高職畢業、102年度有利息、薪資及股利所得共約25萬元,暨房屋、土地多筆及投資。
五、兩造爭執事項:㈠上訴人因本件事故所受傷勢為何?上訴人是否與有過失?㈡上訴人得請求之項目及金額各若干?
六、本院得心證之理由㈠上訴人因本件事故所受傷勢為何?上訴人是否與有過失?⒈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1條之2前段分別定有明文。經查,被上訴人於上開時地因疏未注意汽車起駛前應看清車輛四周有無行人及汽車排檔之正確檔位,致其所駕系爭小客車突然倒車撞倒上訴人受傷之事實,為被上訴人所不爭執,並有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下稱市警局)三民第二分局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㈠、㈡、市警局交通大隊交通事故談話紀錄表、現場照片及長庚醫院診斷證明書在卷可佐(系爭刑案警卷第4頁至第9頁、第13頁至第15頁),堪予認定。
⒉其次,上訴人主張其所受傷勢為系爭膝傷及系爭韌帶損傷,
後於治療期間併發結節性紅斑靜脈曲張,並因血液循環不良導致皮膚病變等情,則為被上訴人所否認,辯稱:上訴人經長庚醫院診斷僅受有系爭膝傷,其餘傷勢及併發症應與系爭事故無關等語。惟查,系爭韌帶損傷為系爭事故翌年即101年3月經磁振照影所發現,不當運動或車撞跪跌均有可能造成乙情,業經高醫分別以102年3月25日高醫附行字第0000000000號函(下稱102年3月25日函)及103年5月21日高醫附行字第0000000000號函(下稱103年5月21日函)答覆在案(原審卷一第170頁;本院卷一第82頁),而上訴人係遭被上訴人突然倒車撞擊跪跌在地,並受有系爭膝傷乙情,則為被上訴人所不爭執(見系爭刑案二審卷第38頁背面),並有長庚醫院100年5月14日診斷證明書在卷可考(原審卷一第180頁),堪予認定,足徵上訴人主張系爭韌帶損傷係遭被上訴人倒車碰撞跪跌在地所致,僅當時長庚醫院未以較精密儀器檢查而未能及時發現乙節(見101年度審交易字第
402號卷第25頁),已非無稽。並佐以上訴人自100年5月14日發生系爭事故後,迄101年3月磁振照影發現系爭韌帶損傷止期間,上訴人除前往原急診就醫之長庚醫院看診數次(詳如附表一編號1-1至1-5所示)外,亦另赴高醫就診檢查及治療數十次(詳如附表一編2-1至2-47所示),並每隔數日前往葉旭謨骨科診所復健治療(詳如附表一編號3-1至
3-132所示)等情,為被上訴人所不爭執,並有相關醫院單據在卷可考(見附表一「單據卷頁」所示),亦堪認定,則以上訴人車禍不久前,甫經脊椎椎板切除及骨釘融合手術(見原審卷一第193頁至194頁之義大醫院102年5月31日函文),其身體尚須靜養復原情況下,上訴人若僅受皮肉挫傷而未損及膝蓋之韌帶,其又何須如此長期勞碌奔波於醫院之間?是由上訴人自車禍後即密集接續至各醫療院所骨科、復健科等相關科別就醫看診之情以觀,亦足證明上訴人主張其膝蓋部位經多次診療後仍感疼痛不適,故四處就醫尋找原因,終經磁振照影始發現系爭韌帶損傷乙節應屬真實,堪予採信。繼以,本院依職權調取上訴人於車禍前兩年之健保就醫紀錄(見本院卷一第104頁至第108頁),並向相關醫療院所函詢上訴人於系爭事故發生前有無因雙腿、腳受傷或行走困難之病症前往就診,亦經各該醫療院所回覆並無相關之就診紀錄(其回覆內容及出處詳見附表三所載),足證上訴人主張其車禍前並無因膝蓋疼痛或受傷之就醫紀錄乙情,亦堪採信。再參諸上訴人年歲已高(00年0月00日生),身體狀況已非良好,並曾於99年7月間接受脊椎椎板切除及骨釘融合手術,有前揭義大醫院函文及健保就醫紀錄在卷可參,復因本件車禍撞擊受傷而多次就醫,已如前述,衡情其車禍後更無從事過當運動而損傷膝內韌帶之可能,在在足證系爭韌帶損傷應為系爭事故所造成,被上訴人徒以該發現系爭韌帶損傷時間距車禍發生已久,抗辯兩者無因果關係云云,洵無可採。至上訴人另主張因長期治療系爭膝傷導致雙下肢結節性紅斑、靜脈曲張及皮膚病變等,則業據高醫以102年7月18日高醫附行字第0000000000號函文明確答覆其間並無因果關係在案(見原審卷一第212頁),是上訴人主張此節,尚嫌無據,不能採信。
⒊再者,被上訴人抗辯上訴人當時未靠右行走且穿越馬路時未
行走斑馬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第134條之規定而與有過失云云,然上訴人當時係在系爭地點之行人穿越道上,並靠路旁站立等候計程車乙情,除據上訴人 陳明 在卷外(系爭刑案警卷第3頁),且有前揭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存卷可憑,則被上訴人指稱上訴人未遵守行人「行走」之規定,已有未合,且系爭地點既無人行道之設計,上訴人等車位置已靠近路旁,而非行車通道,則上訴人亦無妨礙交通之情形,此觀當時車禍現場照片自明(見同上卷第13頁至第15頁),是被上訴人所辯云云,無足採信。
⒋據上,被上訴人因系爭過失而侵害上訴人身體權、健康權之
事實,堪予認定,被上訴人自應就上訴人損害之結果負賠償責任。
㈡上訴人得請求之項目及金額各若干?⒈醫療相關費用部分:
⑴上訴人因系爭事故受有系爭膝傷及系爭韌帶損傷乙情,業經
本院認定如前,而上訴人因其膝部傷勢曾經前往長庚醫院之骨科及腦神經外科;高醫之骨科、復健科、腦神經外科、心臟血管內科;葉旭謨骨科就醫檢查或看診及開立診斷證明書、影印病歷,而其中腦神經外科及心臟血管內科係為找尋膝部久治不癒之原因等情,業據上訴人陳明在卷(本院卷二第19頁),並提出相關醫療單據在卷可考(詳如附表一「單據卷頁」欄所示),且被上訴人對於上訴人確有此等醫療費用之支出並無爭執,本院審酌上訴人係在車禍後1年始查知系爭韌帶損傷之真正病因,故如附表一所示之醫療費用均係檢查或治療上訴人因系爭事故所受上開傷勢或證明其損害範圍所必要,金額亦屬合理,均應納為上訴人損害之一部分,而准予此部分請求共計47,664元(計算式:長庚醫院1,450元+高醫31,214元+葉旭謨骨科診所15,000元=47,664元)。
⑵至高醫皮膚科、急診部是針對「雙下肢節結性紅斑」之治療
,業據上訴人自陳在卷(本院卷二第19頁),自與前揭膝部傷勢無涉。而關於義大醫院100年9月6日神經外科就診部分(見原審卷一第27頁背面單據),亦據該院以前揭函文覆稱該次係針對上訴人「下背痛」所為診療等語明確(見原審卷一第193頁),則上訴人該次就醫費用,及於100年9月16日及101年1月9日申請該院出具診斷證明書部分(見原審卷一第27頁背面及第51頁背面),自難認與系爭膝傷及系爭韌帶損傷有關。再就推拿整復委員會之推拿整復費用(原審卷一第20頁)、天乙診所之針炙治療等費用(原審卷一第
104頁至第106頁、第109頁至第114頁),因上訴人未能提出其所受傷勢有何非經該等民俗或中醫療法不能痊癒之佐證,故難認係必要之治療費用,均不應准許。
⒉就醫交通費部分:
查上訴人因系爭膝傷及系爭韌帶損傷曾搭乘計程車往返住處及長庚醫院、高醫及葉旭謨骨科診所等醫療院所接受診療乙情,業據提出相關就醫單據及車資證明書為證(乘車日期、往返處所、費用及單據出處詳如附表二所示),堪予認定,並衡以上訴人年事已高,又因膝傷不良於行,自有乘車就醫之必要,是上開費用之請求合計28,735元,應予准許。至其他與治療系爭膝傷及系爭韌帶損傷無關,或前往「收驚」場所之交通費用,則非必要之支出,不應准許。
⒊看護費用部分:
上訴人固主張其因系爭事故受有系爭膝傷及系爭韌帶損傷,而於100年5月14日起至同年月20日止委由專人看護,支出看護費用12,300元;另於100年10月12日因雙下肢節結性紅斑、雙下肢水腫及靜脈曲張入住高醫治療30日,期間亦支出看護費用60,000元等情,為被上訴人所否認,辯稱上訴人無受看護之必要等語。查,上訴人所受傷勢尚無受專人看護必要乙節,業經高醫以102年3月25日函及長庚醫院以102年
3月29日(102)長庚院高字第C32752號函一致答覆明確(原審卷一第170頁、第190頁),本院審酌上訴人於車禍後雖未能及時檢查發現系爭韌帶損傷,然上訴人既經上開醫院醫師親自問診治療,醫師當會依專業斟酌病患各種臨床具體情況,而非僅憑病名為判斷,且依高醫103年5月21日函所載:「十字韌帶損傷若未檢查確認治療,可能造成膝關節穩定性障礙而可能提早退化病變,造成慢性關節疼痛,影響日常活動如上下樓梯困難」等語(本院卷一第82頁),可知系爭韌帶損傷尚不會立即造成病患無法行走而須他人全時扶助,此觀上訴人於車禍當日亦僅入院診療3小時後,復即出院乙情自明(見原審卷一第180頁之長庚醫院100年5月14日診斷證明書)。是上訴人所舉證據,尚難認其於車禍後一週之期間有受看護之必要。至上訴人所患「雙下肢節結性紅斑」與系爭事故無因果關係,已如前述;另「雙下肢水腫及靜脈曲張」部分,亦無證據顯示與本件車禍有關,則其縱因上開病症住院而有受看護必要,亦無對被上訴人請求看護費用之餘地,上訴人此部分所請,自屬無據。
⒋非財產上損害部分:
按精神慰撫金之酌定,除原告所受之傷害程度外,尚應審酌兩造之身分地位、學識經歷、財產狀況、痛苦程度等節以定之。次按,慰藉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迭著有76年台上字第1908號、51年台上字第223號判例要旨可資參照。經查,本件被上訴人因系爭過失突然倒車撞擊上訴人倒地受傷乙情,已如前述。而上訴人因系爭傷害後約1年半期間,先後前往長庚醫院、高醫及葉旭謨骨科診所就診治療及復健多達上百次,迄今仍不良於行,必須使用拐杖等情,除據上訴人陳明在卷外(本院卷二第11頁),並有前揭上訴人歷次就醫單據可考,堪予認定。足見上訴人不僅突遭橫禍而受有極大驚恐,其受傷本身之苦痛及後續復健治療之折磨,暨迄仍不良於行之後遺症,確已造成其精神上之痛苦,至堪認定。再者,上訴人係國中畢業、現為家庭主婦,100年度僅有利息所得9萬餘元,名下無任何財產;被上訴人則為高職畢業、現無業,並患有尿毒症而須定期前往診所接受血液透析治療,100年度有薪資、利息及股利等所得合計約25萬餘元,名下則有價值共約6千4百萬元之不動產17筆、投資1筆等情,為兩造所不爭執,並有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原審卷二第297頁證物袋內)及被上訴人提出之高雄市為好診所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本院卷二第67頁、第68頁)在卷可參,亦堪認定。本院審酌兩造之學歷、職業、社會經濟地位、上訴人傷勢程度、治療復健期間等一切情狀,認上訴人請求非財產上損害即精神慰撫金於15萬元範圍內,尚屬允當,應予准許;逾此則屬無據,不能准許。
⒌綜上,上訴人因系爭事故受有之損害共計226,399元(醫療
費用47,664元+就醫交通費28,735元+精神慰撫金15萬元=226,399元),並扣除上訴人已受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金47,194元(見本院卷二第72頁、第73頁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函文暨附件)後,上訴人得請求之金額應為179,20
5元(計算式:226,399元-47,194元=179,205元)。⒍末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
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5%,民法第229條第2項、第233條第1項前段及第203條分別定有明文。本件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並未定有給付期限,應於被上訴人受催告履行而未履行,始發生遲延責任。又上訴人記載其起訴聲明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繕本,係於101年6月4日送達被上訴人乙情,有送達證書存卷可考(附民卷第16頁),則上訴人就前揭被上訴人應賠償之金額,請求被上訴人應給付自上開送達翌日即101年6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部分,洵屬有據,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則屬無據,應予駁回。
七、綜上所述,上訴人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請求被上訴人再給付124,390元(計算式:得請求金額179,205元-原審判准金額54,815元=124,390元),及自101年6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上訴請求,則無理由,不應准許。原審就上開應准許賠償金額部分,駁回上訴人之請求,即有違誤,上訴意旨就此部分,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判決如主文第2項所示;原判決就上開應准許部分,駁回上訴人之請求,經核並無違誤,上訴人猶執陳詞,指摘原判決此部分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無理由,應駁回此部分之上訴。
八、據上論結,本件上訴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第3項、第463條、第449條第1項、第45
0條、第79條規定,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郭慧珊
法官張茹棻法官蔣志宗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
書記官冒佩妤附表一:醫療費用┌───┬──────┬───────┬──────┬─────┬───────┐│編號│醫院│就醫日期│科別│金額/元│單據卷頁││││(民國)││(新臺幣)│(原審卷一)│├───┼──────┼───────┼──────┼─────┼───────┤│1-1│長庚醫院│100年5月20日│骨科│790│第18頁│├───┤├───────┼──────┼─────┼───────┤│1-2││100年5月20日│醫療事務課│10│第18頁背面│├───┤├───────┼──────┼─────┼───────┤│1-3││100年5月20日│醫療事務課│200│第19頁│├───┤├───────┼──────┼─────┼───────┤│1-4││101年2月7日│腦神經外科│440│第53頁│├───┤├───────┼──────┼─────┼───────┤│1-5││101年2月7日│醫療事務課│10│第53頁背面│├───┴──────┴───────┴──────┴─────┴───────┤│長庚醫院小計:共5筆,金額為1,450元。│├───┬──────┬───────┬──────┬─────┬───────┤│編號│醫院│就醫日期│科別│金額/元│單據卷頁││││(民國)││(新臺幣)│(原審卷一)││││││││├───┼──────┼───────┼──────┼─────┼───────┤│2-1│高醫│100年6月9日│骨科│570│第19頁背面│├───┤├───────┼──────┼─────┼───────┤│2-2││100年6月9日│病友服務室│20│第19頁背面│├───┤├───────┼──────┼─────┼───────┤│2-3││100年6月9日│骨科│200│第20頁背面│├───┤├───────┼──────┼─────┼───────┤│2-4││100年6月29日│復健科│510│第21頁│├───┤├───────┼──────┼─────┼───────┤│2-5││100年6月29日│復健科│200│第21頁│├───┤├───────┼──────┼─────┼───────┤│2-6││100年6月29日│病友服務室│20│第21頁背面│├───┤├───────┼──────┼─────┼───────┤│2-7││100年7月13日│復健科│630│第22頁│├───┤├───────┼──────┼─────┼───────┤│2-8││100年7月20日│復健科│950│第22頁│├───┤├───────┼──────┼─────┼───────┤│2-9││100年7月20日│病友服務室│20│第22頁背面│├───┤├───────┼──────┼─────┼───────┤│2-10││100年8月8日│骨科│510│第23頁│├───┤├───────┼──────┼─────┼───────┤│2-11││100年8月8日│骨科│2,229│第23頁背面│├───┤├───────┼──────┼─────┼───────┤│2-12││100年8月15日│骨科│2,858│第24頁│├───┤├───────┼──────┼─────┼───────┤│2-13││100年8月15日│骨科│510│第24頁背面│├───┤├───────┼──────┼─────┼───────┤│2-14││100年8月22日│骨科│2,858│第25頁│├───┤├───────┼──────┼─────┼───────┤│2-15││100年8月22日│骨科│530│第25頁背面│├───┤├───────┼──────┼─────┼───────┤│2-16││100年8月22日│病友服務室│20│第26頁│├───┤├───────┼──────┼─────┼───────┤│2-17││100年8月30日│骨科│630│第26頁背面│├───┤├───────┼──────┼─────┼───────┤│2-18││100年8月30日│骨科│1,429│第27頁│├───┤├───────┼──────┼─────┼───────┤│2-19││100年9月27日│骨科│630│第28頁│├───┤├───────┼──────┼─────┼───────┤│2-20││100年9月27日│病友服務室│20│第28頁背面│├───┤├───────┼──────┼─────┼───────┤│2-21││100年10月12日│心臟血管內科│510│第29頁│├───┤├───────┼──────┼─────┼───────┤│2-22││100年10月21日│心臟血管內科│360│第32頁背面│├───┤├───────┼──────┼─────┼───────┤│2-23││100年11月8日│腦神經外科│510│第36頁│├───┤├───────┼──────┼─────┼───────┤│2-24││100年11月11日│腦神經外科│570│第37頁│├───┤├───────┼──────┼─────┼───────┤│2-25││100年11月11日│病友服務室│40│第37頁背面│├───┤├───────┼──────┼─────┼───────┤│2-26││100年11月14日│腦神經外科│510│第38頁│├───┤├───────┼──────┼─────┼───────┤│2-27││100年11月14日│病友服務室│20│第38頁背面│├───┤├───────┼──────┼─────┼───────┤│2-28││100年11月28日│腦神經外科│570│第40頁│├───┤├───────┼──────┼─────┼───────┤│2-29││100年11月28日│病友服務室│20│第40頁背面│├───┤├───────┼──────┼─────┼───────┤│2-30││100年12月8日│骨科│510│第42頁背面│├───┤├───────┼──────┼─────┼───────┤│2-31││100年12月8日│病友服務室│20│第43頁背面│├───┤├───────┼──────┼─────┼───────┤│2-32││100年12月12日│腦神經外科│510│第44頁│├───┤├───────┼──────┼─────┼───────┤│2-33││100年12月12日│病友服務室│40│第44頁背面│├───┤├───────┼──────┼─────┼───────┤│2-34││100年12月12日│共同檢查科│500│第45頁│├───┤├───────┼──────┼─────┼───────┤│2-35││100年12月15日│骨科│510│第46頁│├───┤├───────┼──────┼─────┼───────┤│2-36││100年12月15日│病友服務室│20│第46頁背面│├───┤├───────┼──────┼─────┼───────┤│2-37││100年12月16日│骨科│360│第47頁│├───┤├───────┼──────┼─────┼───────┤│2-38││100年12月16日│病友服務室│20│第47頁背面│├───┤├───────┼──────┼─────┼───────┤│2-39││100年12月22日│骨科│510│第48頁│├───┤├───────┼──────┼─────┼───────┤│2-40││100年12月22日│病友服務室│20│第48頁背面│├───┤├───────┼──────┼─────┼───────┤│2-41││100年12月30日│腦神經外科│570│第50頁│├───┤├───────┼──────┼─────┼───────┤│2-42││100年12月30日│病友服務室│20│第50頁背面│├───┤├───────┼──────┼─────┼───────┤│2-43││101年1月9日│病友服務室│240│第51頁│├───┤├───────┼──────┼─────┼───────┤│2-44││101年1月20日│腦神經外科│590│第52頁│├───┤├───────┼──────┼─────┼───────┤│2-45││101年1月20日│病友服務室│20│第52頁背面│├───┤├───────┼──────┼─────┼───────┤│2-46││101年2月17日│腦神經外科│610│第54頁│├───┤├───────┼──────┼─────┼───────┤│2-47││101年2月17日│病友服務室│20│第54頁背面│├───┤├───────┼──────┼─────┼───────┤│2-48││101年3月5日│骨科│510│第55頁背面│├───┤├───────┼──────┼─────┼───────┤│2-49││101年3月5日│病友服務室│20│第55頁│├───┤├───────┼──────┼─────┼───────┤│2-50││101年3月12日│復健科│510│第56頁背面│├───┤├───────┼──────┼─────┼───────┤│2-51││101年3月12日│病友服務室│20│第56頁│├───┤├───────┼──────┼─────┼───────┤│2-52││101年3月14日│復健科治療室│50│第57頁│├───┤├───────┼──────┼─────┼───────┤│2-53││101年3月16日│腦神經外科│510│第58頁│├───┤├───────┼──────┼─────┼───────┤│2-54││101年3月17日│復健科治療室│50│第58頁背面│├───┤├───────┼──────┼─────┼───────┤│2-55││101年3月20日│復健科治療室│50│第59頁│├───┤├───────┼──────┼─────┼───────┤│2-56││101年3月22日│復健科治療室│50│第59頁背面│├───┤├───────┼──────┼─────┼───────┤│2-57││101年3月26日│復健科│510│第60頁│├───┤├───────┼──────┼─────┼───────┤│2-58││101年3月26日│病友服務室│20│第60頁背面│├───┤├───────┼──────┼─────┼───────┤│2-59││101年4月23日│復健科│530│第61頁│├───┤├───────┼──────┼─────┼───────┤│2-60││101年4月23日│病友服務室│40│第61頁背面│├───┤├───────┼──────┼─────┼───────┤│2-61││101年4月23日│復健科│200│第62頁│├───┤├───────┼──────┼─────┼───────┤│2-62││101年5月22日│骨科│510│第96頁│├───┤├───────┼──────┼─────┼───────┤│2-63││101年6月5日│骨科│510│第97頁│├───┤├───────┼──────┼─────┼───────┤│2-64││101年6月21日│骨科│510│第98頁│├───┤├───────┼──────┼─────┼───────┤│2-65││101年7月5日│共同檢查科│500│第99頁│├───┤├───────┼──────┼─────┼───────┤│2-66││101年7月5日│骨科│510│第100頁│├───┤├───────┼──────┼─────┼───────┤│2-67││101年7月19日│骨科│510│第101頁│├───┤├───────┼──────┼─────┼───────┤│2-68││101年7月26日│骨科│510│第102頁│├───┤├───────┼──────┼─────┼───────┤│2-69││101年8月14日│骨科│510│第103頁│├───┤├───────┼──────┼─────┼───────┤│2-70││101年11月6日│骨科│510│第107頁│├───┤├───────┼──────┼─────┼───────┤│2-71││101年11月6日│病友服務室│20│第108頁│├───┴──────┴───────┴──────┴─────┴───────┤│高醫小計:共71筆,金額為31,214元│├───┬──────┬───────┬──────┬─────┬───────┤│編號│醫院│就醫日期│科別│金額/元│單據卷頁││││(民國)││(新臺幣)│(原審卷一)│├───┼──────┼───────┼──────┼─────┼───────┤│3-1│葉旭謨骨科│100年5月21日│骨科│150│第63頁│├───┤├───────┤├─────┼───────┤│3-2││100年5月21日││30│第63頁│├───┤├───────┤├─────┼───────┤│3-3││100年5月23日││80│第63頁背面│├───┤├───────┤├─────┼───────┤│3-4││100年5月24日││100│第63頁背面│├───┤├───────┤├─────┼───────┤│3-5││100年5月24日││80│第64頁│├───┤├───────┤├─────┼───────┤│3-6││100年5月25日││80│第64頁│├───┤├───────┤├─────┼───────┤│3-7││100年5月26日││80│第64頁背面│├───┤├───────┤├─────┼───────┤│3-8││100年5月27日││80│第64頁背面│├───┤├───────┤├─────┼───────┤│3-9││100年5月28日││150│第65頁│├───┤├───────┤├─────┼───────┤│3-10││100年5月28日││30│第65頁│├───┤├───────┤├─────┼───────┤│3-11││100年5月30日││80│第65頁背面│├───┤├───────┤├─────┼───────┤│3-12││100年5月31日││80│第65頁背面│├───┤├───────┤├─────┼───────┤│3-13││100年6月1日││80│第66頁│├───┤├───────┤├─────┼───────┤│3-14││100年6月2日││80│第66頁│├───┤├───────┤├─────┼───────┤│3-15││100年6月3日││80│第66頁背面│├───┤├───────┤├─────┼───────┤│3-16││100年6月4日││150│第66頁背面│├───┤├───────┤├─────┼───────┤│3-17││100年6月4日││30│第67頁│├───┤├───────┤├─────┼───────┤│3-18││100年6月6日││80│第67頁│├───┤├───────┤├─────┼───────┤│3-19││100年6月7日││80│第67頁背面│├───┤├───────┤├─────┼───────┤│3-20││100年6月8日││80│第67頁背面│├───┤├───────┤├─────┼───────┤│3-21││100年6月9日││80│第68頁背面│├───┤├───────┤├─────┼───────┤│3-22││100年6月10日││80│第68頁背面│├───┤├───────┤├─────┼───────┤│3-23││100年6月11日││150│第68頁│├───┤├───────┤├─────┼───────┤│3-24││100年6月11日││30│第68頁│├───┤├───────┤├─────┼───────┤│3-25││100年6月13日││80│第69頁│├───┤├───────┤├─────┼───────┤│3-26││100年6月14日││110│第69頁│├───┤├───────┤├─────┼───────┤│3-27││100年6月15日││110│第69頁背面│├───┤├───────┤├─────┼───────┤│3-28││100年6月17日││110│第69頁背面│├───┤├───────┤├─────┼───────┤│3-29││100年6月18日││110│第70頁│├───┤├───────┤├─────┼───────┤│3-30││100年6月30日││150│第70頁│├───┤├───────┤├─────┼───────┤│3-31││100年6月30日││60│第70頁背面│├───┤├───────┤├─────┼───────┤│3-32││100年7月1日││110│第70頁背面│├───┤├───────┤├─────┼───────┤│3-33││100年7月1日││110│第71頁│├───┤├───────┤├─────┼───────┤│3-34││100年7月2日││110│第71頁│├───┤├───────┤├─────┼───────┤│3-35││100年7月5日││110│第71頁背面│├───┤├───────┤├─────┼───────┤│3-36││100年7月6日││110│第71頁背面│├───┤├───────┤├─────┼───────┤│3-37││100年7月7日││150│第72頁│├───┤├───────┤├─────┼───────┤│3-38││100年7月7日││60│第72頁│├───┤├───────┤├─────┼───────┤│3-39││100年7月8日││110│第72頁背面│├───┤├───────┤├─────┼───────┤│3-40││100年7月9日││110│第72頁背面│├───┤├───────┤├─────┼───────┤│3-41││100年7月11日││110│第73頁│├───┤├───────┤├─────┼───────┤│3-42││100年7月12日││80│第73頁│├───┤├───────┤├─────┼───────┤│3-43││100年7月14日││110│第73頁背面│├───┤├───────┤├─────┼───────┤│3-44││100年7月15日││210│第73頁背面│├───┤├───────┤├─────┼───────┤│3-45││100年7月16日││110│第74頁│├───┤├───────┤├─────┼───────┤│3-46││100年7月18日││110│第74頁│├───┤├───────┤├─────┼───────┤│3-47││100年7月19日││80│第74頁背面│├───┤├───────┤├─────┼───────┤│3-48││100年7月20日││110│第74頁背面│├───┤├───────┤├─────┼───────┤│3-49││100年7月21日││80│第75頁│├───┤├───────┤├─────┼───────┤│3-50││100年7月22日││150│第75頁│├───┤├───────┤├─────┼───────┤│3-51││100年7月22日││30│第75頁背面│├───┤├───────┤├─────┼───────┤│3-52││100年7月23日││110│第75頁背面│├───┤├───────┤├─────┼───────┤│3-53││100年7月25日││80│第76頁│├───┤├───────┤├─────┼───────┤│3-54││100年7月26日││110│第76頁│├───┤├───────┤├─────┼───────┤│3-55││100年7月27日││110│第76頁背面│├───┤├───────┤├─────┼───────┤│3-56││100年7月28日││80│第76頁背面│├───┤├───────┤├─────┼───────┤│3-57││100年7月29日││150│第77頁│├───┤├───────┤├─────┼───────┤│3-58││100年7月29日││60│第77頁│├───┤├───────┤├─────┼───────┤│3-59││100年7月30日││110│第77頁背面│├───┤├───────┤├─────┼───────┤│3-60││100年8月1日││110│第77頁背面│├───┤├───────┤├─────┼───────┤│3-61││100年8月2日││110│第78頁│├───┤├───────┤├─────┼───────┤│3-62││100年8月3日││110│第78頁│├───┤├───────┤├─────┼───────┤│3-63││100年8月4日││110│第78頁背面│├───┤├───────┤├─────┼───────┤│3-64││100年8月5日││210│第78頁背面│├───┤├───────┤├─────┼───────┤│3-65││100年8月6日││110│第79頁│├───┤├───────┤├─────┼───────┤│3-66││100年8月8日││140│第79頁│├───┤├───────┤├─────┼───────┤│3-67││100年8月9日││140│第79頁背面│├───┤├───────┤├─────┼───────┤│3-68││100年8月10日││140│第79頁背面│├───┤├───────┤├─────┼───────┤│3-69││100年8月11日││140│第80頁│├───┤├───────┤├─────┼───────┤│3-70││100年8月12日││150│第80頁│├───┤├───────┤├─────┼───────┤│3-71││100年8月12日││90│第80頁背面│├───┤├───────┤├─────┼───────┤│3-72││100年8月13日││140│第80頁背面│├───┤├───────┤├─────┼───────┤│3-73││100年8月15日││140│第81頁│├───┤├───────┤├─────┼───────┤│3-74││100年8月16日││140│第81頁│├───┤├───────┤├─────┼───────┤│3-75││100年8月18日││140│第81頁背面│├───┤├───────┤├─────┼───────┤│3-76││100年8月19日││140│第81頁背面│├───┤├───────┤├─────┼───────┤│3-77││100年8月20日││150│第82頁│├───┤├───────┤├─────┼───────┤│3-78││100年8月20日││90│第82頁│├───┤├───────┤├─────┼───────┤│3-79││100年8月22日││50│第82頁背面│├───┤├───────┤├─────┼───────┤│3-80││100年8月24日││50│第82頁背面│├───┤├───────┤├─────┼───────┤│3-81││100年8月25日││140│第83頁│├───┤├───────┤├─────┼───────┤│3-82││100年8月26日││140│第83頁│├───┤├───────┤├─────┼───────┤│3-83││100年8月27日││140│第83頁背面│├───┤├───────┤├─────┼───────┤│3-84││100年8月31日││150│第83頁背面│├───┤├───────┤├─────┼───────┤│3-85││100年8月31日││90│第84頁│├───┤├───────┤├─────┼───────┤│3-86││100年9月1日││140│第84頁│├───┤├───────┤├─────┼───────┤│3-87││100年9月2日││140│第84頁背面│├───┤├───────┤├─────┼───────┤│3-88││100年9月3日││140│第84頁背面│├───┤├───────┤├─────┼───────┤│3-89││100年9月5日││140│第85頁│├───┤├───────┤├─────┼───────┤│3-90││100年9月7日││140│第85頁│├───┤├───────┤├─────┼───────┤│3-91││100年9月8日││150│第85頁背面│├───┤├───────┤├─────┼───────┤│3-92││100年9月8日││90│第85頁背面│├───┤├───────┤├─────┼───────┤│3-93││100年9月9日││140│第86頁│├───┤├───────┤├─────┼───────┤│3-94││100年9月10日││140│第86頁│├───┤├───────┤├─────┼───────┤│3-95││100年9月12日││140│第86頁背面│├───┤├───────┤├─────┼───────┤│3-96││100年9月13日││140│第86頁背面│├───┤├───────┤├─────┼───────┤│3-97││100年9月14日││140│第87頁│├───┤├───────┤├─────┼───────┤│3-98││100年9月15日││150│第87頁│├───┤├───────┤├─────┼───────┤│3-99││100年9月15日││90│第87頁背面│├───┤├───────┤├─────┼───────┤│3-100││100年9月16日││140│第87頁背面│├───┤├───────┤├─────┼───────┤│3-101││100年9月17日││140│第88頁│├───┤├───────┤├─────┼───────┤│3-102││100年9月19日││140│第88頁│├───┤├───────┤├─────┼───────┤│3-103││100年9月20日││140│第88頁背面│├───┤├───────┤├─────┼───────┤│3-104││100年9月21日││140│第88頁背面│├───┤├───────┤├─────┼───────┤│3-105││100年9月22日││240│第89頁│├───┤├───────┤├─────┼───────┤│3-106││100年9月23日││140│第89頁│├───┤├───────┤├─────┼───────┤│3-107││100年9月24日││140│第89頁背面│├───┤├───────┤├─────┼───────┤│3-108││100年9月26日││140│第89頁背面│├───┤├───────┤├─────┼───────┤│3-109││100年9月27日││140│第90頁│├───┤├───────┤├─────┼───────┤│3-110││100年9月28日││140│第90頁│├───┤├───────┤├─────┼───────┤│3-111││100年9月30日││90│第90頁背面│├───┤├───────┤├─────┼───────┤│3-112││100年9月30日││150│第90頁背面│├───┤├───────┤├─────┼───────┤│3-113││100年10月1日││50│第91頁│├───┤├───────┤├─────┼───────┤│3-114││100年10月3日││140│第91頁背面│├───┤├───────┤├─────┼───────┤│3-115││100年10月4日││140│第91頁│├───┤├───────┤├─────┼───────┤│3-116││100年10月5日││140│第91頁背面│├───┤├───────┤├─────┼───────┤│3-117││100年10月6日││140│第92頁│├───┤├───────┤├─────┼───────┤│3-118││100年10月7日││90│第92頁│├───┤├───────┤├─────┼───────┤│3-119││100年10月7日││150│第92頁背面│├───┤├───────┤├─────┼───────┤│3-120││100年10月8日││140│第92頁背面│├───┤├───────┤├─────┼───────┤│3-121││100年10月10日││140│第93頁│├───┤├───────┤├─────┼───────┤│3-122││100年10月11日││140│第93頁│├───┤├───────┤├─────┼───────┤│3-123││100年10月28日││150│第93頁背面│├───┤├───────┤├─────┼───────┤│3-124││100年10月28日││100│第93頁背面│├───┤├───────┤├─────┼───────┤│3-125││100年10月28日││100│第94頁│├───┤├───────┤├─────┼───────┤│3-126││100年10月28日││100│第94頁│├───┤├───────┤├─────┼───────┤│3-127││100年10月28日││100│第94頁背面│├───┤├───────┤├─────┼───────┤│3-128││100年11月12日││150│第94頁背面│├───┤├───────┤├─────┼───────┤│3-129││100年11月25日││50│第95頁│├───┤├───────┤├─────┼───────┤│3-130││100年11月26日││80│第95頁│├───┤├───────┤├─────┼───────┤│3-131││100年11月28日││80│第95頁背面│├───┤├───────┤├─────┼───────┤│3-132││100年12月1日││80│第95頁背面│├───┴──────┴───────┴──────┴─────┴───────┤│葉旭謨骨科小計:共132筆,金額為15,000元。│└───────────────────────────────────────┘
附表二:交通費用┌──┬───────┬────────┬─────┬──────────┬───────┐│編號│乘車日期│起迄地點│金額/元│對照附表一所示之出處│單據卷頁│││(民國)││(新臺幣)│(編號)│(原審卷一)│├──┼───────┼────────┼─────┼──────────┼───────┤│1│100年5月14日│長庚至住家│175│無(車禍當日急診)│第115頁│├──┼───────┼────────┼─────┼──────────┼───────┤│2│100年5月20日│住家至長庚往返│340│1-1│第115頁│├──┼───────┼────────┼─────┼──────────┼───────┤│3│100年5月21日│住家至葉骨科│85│3-1│第115頁背面│├──┼───────┼────────┼─────┼──────────┼───────┤│4│100年5月21日│葉骨科至住家│85│3-2│第115頁背面│├──┼───────┼────────┼─────┼──────────┼───────┤│5│100年5月23日│住家至葉骨科│85│3-3│第116頁│├──┼───────┼────────┼─────┼──────────┼───────┤│6│100年5月23日│葉骨科至住家│85│3-3│第116頁│├──┼───────┼────────┼─────┼──────────┼───────┤│7│100年5月24日│住家至葉骨科│85│3-4│第116頁│├──┼───────┼────────┼─────┼──────────┼───────┤│8│100年5月24日│葉骨科至住家│85│3-5│第116頁背面│├──┼───────┼────────┼─────┼──────────┼───────┤│9│100年5月25日│住家至葉骨科│85│3-6│第116頁背面│├──┼───────┼────────┼─────┼──────────┼───────┤│10│100年5月25日│葉骨科至住家│85│3-6│第116頁背面│├──┼───────┼────────┼─────┼──────────┼───────┤│11│100年5月26日│住家至葉骨科│85│3-7│第118頁│├──┼───────┼────────┼─────┼──────────┼───────┤│12│100年5月26日│葉骨科至住家│85│3-7│第118頁│├──┼───────┼────────┼─────┼──────────┼───────┤│13│100年5月27日│住家至葉骨科│85│3-8│第118頁│├──┼───────┼────────┼─────┼──────────┼───────┤│14│100年5月27日│葉骨科至住家│85│3-8│第117頁背面│├──┼───────┼────────┼─────┼──────────┼───────┤│15│100年5月28日│住家至葉骨科│85│3-9│第117頁背面│├──┼───────┼────────┼─────┼──────────┼───────┤│16│100年5月28日│葉骨科至住家│85│3-10│第117頁背面│├──┼───────┼────────┼─────┼──────────┼───────┤│17│100年5月30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1│第117頁│├──┼───────┼────────┼─────┼──────────┼───────┤│18│100年5月31日│住家至葉骨科│85│3-12│第117頁│├──┼───────┼────────┼─────┼──────────┼───────┤│19│100年5月31日│葉骨科至住家│85│3-12│第117頁│├──┼───────┼────────┼─────┼──────────┼───────┤│20│100年6月1日│住家至葉骨科│170│3-13│第119頁│├──┼───────┼────────┼─────┼──────────┼───────┤│21│100年6月2日│住家至葉骨科│85│3-14│第119頁│├──┼───────┼────────┼─────┼──────────┼───────┤│22│100年6月2日│葉骨科至住家│85│3-14│第119頁│├──┼───────┼────────┼─────┼──────────┼───────┤│23│100年6月3日│住家至葉骨科│85│3-15│第119頁背面│├──┼───────┼────────┼─────┼──────────┼───────┤│24│100年6月3日│葉骨科至住家│85│3-15│第119頁背面│├──┼───────┼────────┼─────┼──────────┼───────┤│25│100年6月4日│住家至葉骨科│85│3-16│第119頁背面│├──┼───────┼────────┼─────┼──────────┼───────┤│26│100年6月4日│葉骨科至住家│85│3-17│第120頁│├──┼───────┼────────┼─────┼──────────┼───────┤│27│100年6月6日│住家至葉骨科│85│3-18│第120頁│├──┼───────┼────────┼─────┼──────────┼───────┤│28│100年6月6日│葉骨科至住家│85│3-18│第120頁│├──┼───────┼────────┼─────┼──────────┼───────┤│29│100年6月7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9│第120頁背面│├──┼───────┼────────┼─────┼──────────┼───────┤│30│100年6月8日│住家至葉骨科│85│3-20│第120頁背面│├──┼───────┼────────┼─────┼──────────┼───────┤│31│100年6月8日│葉骨科至住家│85│3-20│第120頁背面│├──┼───────┼────────┼─────┼──────────┼───────┤│32│100年6月9日│住家至葉骨科│85│3-21│第121頁│├──┼───────┼────────┼─────┼──────────┼───────┤│33│100年6月9日│葉骨科至住家│85│3-21│第121頁│├──┼───────┼────────┼─────┼──────────┼───────┤│34│100年6月9日│住家至高醫│100│2-1、2-2│第121頁│├──┼───────┼────────┼─────┼──────────┼───────┤│35│100年6月9日│高醫至住家│100│2-3│第121頁背面│├──┼───────┼────────┼─────┼──────────┼───────┤│36│100年6月10日│住家至葉骨科│85│3-22│第121頁背面│├──┼───────┼────────┼─────┼──────────┼───────┤│37│100年6月10日│葉骨科至住家│85│3-22│第121頁背面│├──┼───────┼────────┼─────┼──────────┼───────┤│38│100年6月11日│住家至葉骨科│85│3-23│第122頁背面│├──┼───────┼────────┼─────┼──────────┼───────┤│39│100年6月11日│葉骨科至住家│85│3-24│第122頁背面│├──┼───────┼────────┼─────┼──────────┼───────┤│40│100年6月13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25│第122頁背面│├──┼───────┼────────┼─────┼──────────┼───────┤│41│100年6月14日│住家至葉骨科│85│3-26│第122頁│├──┼───────┼────────┼─────┼──────────┼───────┤│42│100年6月14日│葉骨科至住家│85│3-26│第122頁│├──┼───────┼────────┼─────┼──────────┼───────┤│43│100年6月15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27│第122頁│├──┼───────┼────────┼─────┼──────────┼───────┤│44│100年6月17日│住家至葉骨科│85│3-28│第123頁│├──┼───────┼────────┼─────┼──────────┼───────┤│45│100年6月17日│葉骨科至住家│85│3-28│第123頁│├──┼───────┼────────┼─────┼──────────┼───────┤│46│100年6月18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29│第123頁│├──┼───────┼────────┼─────┼──────────┼───────┤│47│100年6月29日│住家至高醫│100│2-4│第125頁│├──┼───────┼────────┼─────┼──────────┼───────┤│48│100年6月29日│高醫至住家│100│2-5、2-6│第125頁│├──┼───────┼────────┼─────┼──────────┼───────┤│49│100年6月30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30、3-31│第125頁│├──┼───────┼────────┼─────┼──────────┼───────┤│50│100年7月1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32、3-33│第126頁背面│├──┼───────┼────────┼─────┼──────────┼───────┤│51│100年7月2日│住家至葉骨科│85│3-34│第126頁背面│├──┼───────┼────────┼─────┼──────────┼───────┤│52│100年7月2日│葉骨科至住家│85│3-34│第126頁背面│├──┼───────┼────────┼─────┼──────────┼───────┤│53│100年7月4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無(就醫證明在外放收│第126頁││││││據第106頁)││├──┼───────┼────────┼─────┼──────────┼───────┤│54│100年7月5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35│第126頁│├──┼───────┼────────┼─────┼──────────┼───────┤│55│100年7月6日│住家至葉骨科│85│3-36│第126頁│├──┼───────┼────────┼─────┼──────────┼───────┤│56│100年7月6日│葉骨科至住家│85│3-36│第127頁背面│├──┼───────┼────────┼─────┼──────────┼───────┤│57│100年7月7日│住家至葉骨科│85│3-37│第127頁背面│├──┼───────┼────────┼─────┼──────────┼───────┤│58│100年7月7日│葉骨科至住家│85│3-38│第127頁背面│├──┼───────┼────────┼─────┼──────────┼───────┤│59│100年7月8日│住家至葉骨科│85│3-39│第127頁│├──┼───────┼────────┼─────┼──────────┼───────┤│60│100年7月8日│葉骨科至住家│85│3-39│第127頁│├──┼───────┼────────┼─────┼──────────┼───────┤│61│100年7月9日│住家至葉骨科│85│3-40│第127頁│├──┼───────┼────────┼─────┼──────────┼───────┤│62│100年7月9日│葉骨科至住家│85│3-40│第128頁│├──┼───────┼────────┼─────┼──────────┼───────┤│63│100年7月11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41│第128頁│├──┼───────┼────────┼─────┼──────────┼───────┤│64│100年7月12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00│無(當日前往復健科看│第128頁││││││診,見外放收據第10頁│││││││)││├──┼───────┼────────┼─────┼──────────┼───────┤│65│100年7月12日│住家至葉骨科│85│3-42│第128頁背面│├──┼───────┼────────┼─────┼──────────┼───────┤│66│100年7月12日│葉骨科至住家│85│3-42│第128頁背面│├──┼───────┼────────┼─────┼──────────┼───────┤│67│100年7月13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00│2-7│第128頁背面│├──┼───────┼────────┼─────┼──────────┼───────┤│68│100年7月14日│住家至葉骨科│85│3-43│第129頁背面│├──┼───────┼────────┼─────┼──────────┼───────┤│69│100年7月14日│葉骨科至住家│85│3-43│第129頁背面│├──┼───────┼────────┼─────┼──────────┼───────┤│70│100年7月15日│住家至葉骨科│85│3-44│第129頁背面│├──┼───────┼────────┼─────┼──────────┼───────┤│71│100年7月15日│葉骨科至住家│85│3-44│第129頁│├──┼───────┼────────┼─────┼──────────┼───────┤│72│100年7月16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45│第129頁│├──┼───────┼────────┼─────┼──────────┼───────┤│73│100年7月18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46│第129頁│├──┼───────┼────────┼─────┼──────────┼───────┤│74│100年7月19日│住家至葉骨科│85│3-47│第130頁│├──┼───────┼────────┼─────┼──────────┼───────┤│75│100年7月19日│葉骨科至住家│85│3-47│第130頁│├──┼───────┼────────┼─────┼──────────┼───────┤│76│100年7月20日│住家至高醫│100│2-8│第130頁│├──┼───────┼────────┼─────┼──────────┼───────┤│77│100年7月20日│高醫至住家│100│2-9│第130頁背面│├──┼───────┼────────┼─────┼──────────┼───────┤│78│100年7月20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48│第130頁背面│├──┼───────┼────────┼─────┼──────────┼───────┤│79│100年7月21日│住家至葉骨科│85│3-49│第131頁│├──┼───────┼────────┼─────┼──────────┼───────┤│80│100年7月21日│葉骨科至住家│85│3-49│第130頁背面│├──┼───────┼────────┼─────┼──────────┼───────┤│81│100年7月22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50、3-51│第131頁│├──┼───────┼────────┼─────┼──────────┼───────┤│82│100年7月23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52│第131頁│├──┼───────┼────────┼─────┼──────────┼───────┤│83│100年7月25日│住家至葉骨科│85│3-53│第131頁背面│├──┼───────┼────────┼─────┼──────────┼───────┤│84│100年7月25日│葉骨科至住家│85│3-53│第131頁背面│├──┼───────┼────────┼─────┼──────────┼───────┤│85│100年7月26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54│第131頁背面│├──┼───────┼────────┼─────┼──────────┼───────┤│86│100年7月27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55│第132頁│├──┼───────┼────────┼─────┼──────────┼───────┤│87│100年7月28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56│第132頁│├──┼───────┼────────┼─────┼──────────┼───────┤│88│100年7月29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57、3-58│第132頁│├──┼───────┼────────┼─────┼──────────┼───────┤│89│100年7月30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59│第132頁背面│├──┼───────┼────────┼─────┼──────────┼───────┤│90│100年8月1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60│第132頁背面│├──┼───────┼────────┼─────┼──────────┼───────┤│91│100年8月2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61│第132頁背面│├──┼───────┼────────┼─────┼──────────┼───────┤│92│100年8月3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62│第133頁│├──┼───────┼────────┼─────┼──────────┼───────┤│93│100年8月4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63│第133頁│├──┼───────┼────────┼─────┼──────────┼───────┤│94│100年8月5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64│第133頁│├──┼───────┼────────┼─────┼──────────┼───────┤│95│100年8月6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65│第133頁背面│├──┼───────┼────────┼─────┼──────────┼───────┤│96│100年8月8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66│第133頁背面│├──┼───────┼────────┼─────┼──────────┼───────┤│97│100年8月8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00│3-66│第133頁背面│├──┼───────┼────────┼─────┼──────────┼───────┤│98│100年8月9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67│第134頁│├──┼───────┼────────┼─────┼──────────┼───────┤│99│100年8月10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68│第134頁│├──┼───────┼────────┼─────┼──────────┼───────┤│100│100年8月11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69│第134頁│├──┼───────┼────────┼─────┼──────────┼───────┤│101│100年8月12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71│第134頁背面│├──┼───────┼────────┼─────┼──────────┼───────┤│102│100年8月13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72│第134頁背面│├──┼───────┼────────┼─────┼──────────┼───────┤│103│100年8月15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73│第134頁背面│├──┼───────┼────────┼─────┼──────────┼───────┤│104│100年8月15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00│2-12│第135頁│├──┼───────┼────────┼─────┼──────────┼───────┤│105│100年8月16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74│第135頁│├──┼───────┼────────┼─────┼──────────┼───────┤│106│100年8月18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75│第135頁│├──┼───────┼────────┼─────┼──────────┼───────┤│107│100年8月19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76│第135頁背面│├──┼───────┼────────┼─────┼──────────┼───────┤│108│100年8月20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77、3-78│第135頁背面│├──┼───────┼────────┼─────┼──────────┼───────┤│109│100年8月22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79│第135頁背面│├──┼───────┼────────┼─────┼──────────┼───────┤│110│100年8月22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00│2-14、2-15、2-16│第136頁│├──┼───────┼────────┼─────┼──────────┼───────┤│111│100年8月24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80│第136頁│├──┼───────┼────────┼─────┼──────────┼───────┤│112│100年8月25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81│第136頁│├──┼───────┼────────┼─────┼──────────┼───────┤│113│100年8月26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82│第136頁背面│├──┼───────┼────────┼─────┼──────────┼───────┤│114│100年8月27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83│第136頁背面│├──┼───────┼────────┼─────┼──────────┼───────┤│115│100年8月30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17、2-18│第136頁背面│├──┼───────┼────────┼─────┼──────────┼───────┤│116│100年8月31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84、3-85│第137頁背面│├──┼───────┼────────┼─────┼──────────┼───────┤│117│100年9月1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86│第137頁背面│├──┼───────┼────────┼─────┼──────────┼───────┤│118│100年9月2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87│第137頁背面│├──┼───────┼────────┼─────┼──────────┼───────┤│119│100年9月3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88│第137頁│├──┼───────┼────────┼─────┼──────────┼───────┤│120│100年9月5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89│第137頁│├──┼───────┼────────┼─────┼──────────┼───────┤│121│100年9月7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90│第138頁│├──┼───────┼────────┼─────┼──────────┼───────┤│122│100年9月8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91、3-92│第138頁│├──┼───────┼────────┼─────┼──────────┼───────┤│123│100年9月9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93│第138頁│├──┼───────┼────────┼─────┼──────────┼───────┤│124│100年9月10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94│第138頁背面│├──┼───────┼────────┼─────┼──────────┼───────┤│125│100年9月12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95│第138頁背面│├──┼───────┼────────┼─────┼──────────┼───────┤│126│100年9月13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96│第138頁背面│├──┼───────┼────────┼─────┼──────────┼───────┤│127│100年9月14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97│第139頁│├──┼───────┼────────┼─────┼──────────┼───────┤│128│100年9月15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98、3-99│第139頁│├──┼───────┼────────┼─────┼──────────┼───────┤│129│100年9月16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00│第139頁│├──┼───────┼────────┼─────┼──────────┼───────┤│130│100年9月17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01│第139頁背面│├──┼───────┼────────┼─────┼──────────┼───────┤│131│100年9月19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02│第139頁背面│├──┼───────┼────────┼─────┼──────────┼───────┤│132│100年9月20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03│第140頁│├──┼───────┼────────┼─────┼──────────┼───────┤│133│100年9月21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04│第140頁│├──┼───────┼────────┼─────┼──────────┼───────┤│134│100年9月22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05│第140頁│├──┼───────┼────────┼─────┼──────────┼───────┤│135│100年9月23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06│第140頁背面│├──┼───────┼────────┼─────┼──────────┼───────┤│136│100年9月24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07│第140頁背面│├──┼───────┼────────┼─────┼──────────┼───────┤│137│100年9月26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08│第140頁背面│├──┼───────┼────────┼─────┼──────────┼───────┤│138│100年9月27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09│第141頁│├──┼───────┼────────┼─────┼──────────┼───────┤│139│100年9月27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3-109│第141頁│├──┼───────┼────────┼─────┼──────────┼───────┤│140│100年9月28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10│第141頁│├──┼───────┼────────┼─────┼──────────┼───────┤│141│100年9月30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11、112│第141頁背面│├──┼───────┼────────┼─────┼──────────┼───────┤│142│100年10月1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13│第141頁背面│├──┼───────┼────────┼─────┼──────────┼───────┤│143│100年10月3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44│第141頁背面│├──┼───────┼────────┼─────┼──────────┼───────┤│144│100年10月4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15│第142頁│├──┼───────┼────────┼─────┼──────────┼───────┤│145│100年10月5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16│第142頁│├──┼───────┼────────┼─────┼──────────┼───────┤│146│100年10月6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17│第142頁背面│├──┼───────┼────────┼─────┼──────────┼───────┤│147│100年10月7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18、3-119│第142頁背面│├──┼───────┼────────┼─────┼──────────┼───────┤│148│100年10月8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20│第142頁背面│├──┼───────┼────────┼─────┼──────────┼───────┤│149│100年10月10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21│第143頁│├──┼───────┼────────┼─────┼──────────┼───────┤│150│100年10月11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22│第143頁│├──┼───────┼────────┼─────┼──────────┼───────┤│151│100年10月12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10│2-21│第143頁│├──┼───────┼────────┼─────┼──────────┼───────┤│152│100年10月21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上午│2-22│第143頁背面│├──┼───────┼────────┼─────┼──────────┼───────┤│153│100年10月21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下午│2-22│第144頁│├──┼───────┼────────┼─────┼──────────┼───────┤│154│100年10月28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23至3-127│第144頁│├──┼───────┼────────┼─────┼──────────┼───────┤│155│100年11月8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23│第144頁背面│├──┼───────┼────────┼─────┼──────────┼───────┤│156│100年11月11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24、2-25│第144頁背面│├──┼───────┼────────┼─────┼──────────┼───────┤│157│100年11月12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28│第145頁│├──┼───────┼────────┼─────┼──────────┼───────┤│158│100年11月14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26、2-27│第145頁│├──┼───────┼────────┼─────┼──────────┼───────┤│159│100年11月25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29│第145頁背面│├──┼───────┼────────┼─────┼──────────┼───────┤│160│100年11月26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30│第145頁背面│├──┼───────┼────────┼─────┼──────────┼───────┤│161│100年11月28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31│第145頁背面│├──┼───────┼────────┼─────┼──────────┼───────┤│162│100年11月28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10│2-28、2-29│第146頁│├──┼───────┼────────┼─────┼──────────┼───────┤│163│100年12月1日│住家至葉骨科往返│170│3-132│第146頁│├──┼───────┼────────┼─────┼──────────┼───────┤│164│100年12月8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10│2-30、2-31│第146頁背面│├──┼───────┼────────┼─────┼──────────┼───────┤│165│100年12月12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32、2-33、2-34│第147頁│├──┼───────┼────────┼─────┼──────────┼───────┤│166│100年12月15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35、2-36│第147頁│├──┼───────┼────────┼─────┼──────────┼───────┤│167│100年12月16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37、2-38│第147頁│├──┼───────┼────────┼─────┼──────────┼───────┤│168│100年12月22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39、2-40│第147頁背面│├──┼───────┼────────┼─────┼──────────┼───────┤│169│100年12月30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41、2-42│第147頁背面│├──┼───────┼────────┼─────┼──────────┼───────┤│170│101年1月20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44、2-45│第148頁背面│├──┼───────┼────────┼─────┼──────────┼───────┤│171│101年2月7日│住家至長庚往返│350│1-4、1-5│第148頁背面│├──┼───────┼────────┼─────┼──────────┼───────┤│172│101年2月17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46、2-47│第148頁背面│├──┼───────┼────────┼─────┼──────────┼───────┤│173│101年3月5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48、2-49│第148頁│├──┼───────┼────────┼─────┼──────────┼───────┤│174│101年3月12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50、2-51│第148頁│├──┼───────┼────────┼─────┼──────────┼───────┤│175│101年3月14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52│第149頁│├──┼───────┼────────┼─────┼──────────┼───────┤│176│101年3月16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53│第149頁│├──┼───────┼────────┼─────┼──────────┼───────┤│177│101年3月17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54│第149頁背面│├──┼───────┼────────┼─────┼──────────┼───────┤│178│101年3月20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55│第149頁背面│├──┼───────┼────────┼─────┼──────────┼───────┤│179│101年3月22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56│第149頁背面│├──┼───────┼────────┼─────┼──────────┼───────┤│180│101年3月26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57、2-58│第150頁│├──┼───────┼────────┼─────┼──────────┼───────┤│181│101年4月23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59、2-60、2-61│第150頁背面│├──┼───────┼────────┼─────┼──────────┼───────┤│182│101年5月22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62│第152頁│├──┼───────┼────────┼─────┼──────────┼───────┤│183│101年6月5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63│第152頁│├──┼───────┼────────┼─────┼──────────┼───────┤│184│101年7月5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65、2-66│第151頁背面│├──┼───────┼────────┼─────┼──────────┼───────┤│185│101年7月19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67│第151頁背面│├──┼───────┼────────┼─────┼──────────┼───────┤│186│101年7月26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68│第151頁背面│├──┼───────┼────────┼─────┼──────────┼───────┤│187│101年8月14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69│第151頁│├──┼───────┼────────┼─────┼──────────┼───────┤│188│101年11月6日│住家至高醫往返│220│2-70、2-71│第151頁│├──┴───────┴────────┴─────┴──────────┴───────┤│小計:共188筆,金額28,735元。│└────────────────────────────────────────────┘附表三:
┌─┬─────────┬──────────────────────┬────────┐│編│醫療院所(暨回函文│回函內容摘要│出處││號│號)│││├─┼─────────┼──────────────────────┼────────┤│1│聯合病理中心103年│說明│本院卷一第140頁│││11月13日聯中字第│⒉關於顏林秀鳳一案,本單位為衛福部委託檢查單││││0000000-0號函│位非診療單位,故無法回覆其就醫病歷,且本單│││││位於98年8月僅收到子宮頸抹片檢查,如需完整│││││病歷,請向診療單位調閱。││├─┼─────────┼──────────────────────┼────────┤│2│馬光中醫診所│診斷:胃機能病患主訴:子宮肌瘤、失眠不易入睡│本院卷一第141頁││││、大便不利、腹脹不適、情緒抑鬱。│至第142頁│├─┼─────────┼──────────────────────┼────────┤│3│博正醫院103年11月│說明:│本院卷一第144頁│││14日103博人字第90│⒉三次均為腰椎滑脫,沒有腿腳傷問題。││├─┼─────────┼──────────────────────┼────────┤│4│許耕豪復健科診所│說明:│本院卷一第145頁│││103年11月14日(│⒈病患顏林秀鳳係於98年4月27日因肩頸酸痛合併│至第148頁背面│││103)豪文字第6號│傳導麻痛至右上肢及下背痛及合併傳導痛至右下││││函│肢至本院就醫並接受復健治療,於100年4月13│││││日因復發性下背痛及肩頸酸痛再度至本院診治。│││││⒉當下個案並無雙腿雙腳受傷等情形發生,此個案│││││曾於97年有中風病史,其行動較稍微不便。││├─┼─────────┼──────────────────────┼────────┤│5│財團法人天主教聖功│說明:│本院卷一第149頁│││醫院103年11月18│⒉經查病患林女士於100年5月14日前至本院就醫│至第151頁│││日聖功醫字第103│紀錄中,查無因雙腿、腳受傷或行走困難之疾症││││0000000號函│至本院就診治療之紀錄││├─┼─────────┼──────────────────────┼────────┤│6│葉旭謨骨科診所103│說明:│本院卷一第152頁│││年11月21日回函│⒈病患因受傷於100年5月21日起來院求診,且在│││││此之前100年2月11日,因腰椎手術致腰痛來院│││││求診。│││││⒉故在100年5月14日之前,病患並未因雙腿、腳│││││受傷或行走困難之疾病來本院求診。││├─┼─────────┼──────────────────────┼────────┤│7│高醫103年12月8日│說明:│本院卷一第180頁│││高醫附行字第103000│⒉病患於97年2月26日因輕度中風住院,出院後長││││4632號函│期在門診接受抗高壓及抗血小版劑治療,與雙腿│││││、腳受傷或行走困難之疾症並無關係。││├─┼─────────┼──────────────────────┼────────┤│8│義大醫院103年12月│說明:│本院卷一第187頁│││22日義大醫院字第10│⒉病患顏林秀鳳自民國98年1月21日起,曾因腰痛│至第267頁│││302698號函│、下肢麻、腰椎滑脫狹窄、下背痛及雙下肢疼痛│││││,至本院骨科、神經外科就診。││├─┼─────────┼──────────────────────┼────────┤│9│長庚醫院104年1月│說明:│本院卷一第268頁│││7日(103)長庚院│⒉據病歷所載,病患99年3月22日及同年月29日至││││高字第DC3129號函│本院就診之主訴為下肢痠痛、背痛及間接性跛行│││││,經診斷為第四、五腰椎狹窄及第四、五腰椎滑│││││脫;另100年3月29日至本院就診之主訴為背痛│││││及足底痛,經診斷為下背痛。││├─┼─────────┼──────────────────────┼────────┤│10│養元診所傳真回覆│病患沒有因雙腳受傷或行走困難之疾症至本診所診│本院卷一第139頁││││治。││├─┼─────────┼──────────────────────┼────────┤│11│廣和骨科外科診所回│經本院查閱並無相關病歷紀錄│本院卷一第143頁│││覆│││├─┼─────────┼──────────────────────┼────────┤│12│莊正明外科診所回覆│病患顏林秀鳳於民國100年5月14日以前沒有因雙│本院卷一第152頁││││腿、腳受傷或行走困難之病狀,在本診所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