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269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重利
主文甲○○常業重利,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肆年。扣案之帳冊壹本、借款人資料壹本、行動電話壹個、呼叫器壹個、便條紙參張、借款人電話聯絡簿壹本、本票肆拾貳張、支票拾壹張及空白本票拾肆張,均沒收。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269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重利
主文甲○○常業重利,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肆年。扣案之帳冊壹本、借款人資料壹本、行動電話壹個、呼叫器壹個、便條紙參張、借款人電話聯絡簿壹本、本票肆拾貳張、支票拾壹張及空白本票拾肆張,均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