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易緝字第2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04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易緝字第二五九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
法官李悌愷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易緝字第2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04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易緝字第二五九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
法官李悌愷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