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7年度聲字第124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7年聲字第124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7月23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聲字第1241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受刑人林榮信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7年度執聲字第53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林榮信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參年陸月。
理由受刑人林榮信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本院及最高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檢察官聲請書所附附表之錯誤,均更正如本裁定附表所示)。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
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7年7月23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鄭永玉
法官李進清法官卓進仕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廖家莉中華民國107年7月23日附表:
受刑人林榮信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5/05/18│105/05/18│105/10/24││││││├────────┼───────────┼───────────┼───────────┤│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5年度毒偵字│臺中地檢105年度毒偵字│臺中地檢105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第2237號│第2237號│27348號、105年度毒偵字│││││第4681號、106年度偵字│││││第3558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5年度審訴字第1302號│105年度審訴字第1302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166號││實││││││審├──────┼───────────┼───────────┼───────────┤││判決日期│105/10/17│105/10/17│106/09/06│├─┼──────┼───────────┼───────────┼───────────┤│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881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881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166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6/02/06│106/02/06│106/09/06│├─┴──────┼───────────┼───────────┼───────────┤│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之案件││││├────────┼───────────┼───────────┼───────────┤││臺中地檢106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6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6年度執字第││備註│3253號(編號1至3曾定執│3253號(編號1至3曾定執│16367號(編號1至3曾定│││行有期徒刑2年2月)│行有期徒刑2年2月)│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受刑人林榮信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9月│有期徒刑7年7月│有期徒刑8年│││(共6罪)│(共16罪)││├────────┼───────────┼───────────┼───────────┤│犯罪日期│105/04/26、105/04/30、│105/05/01、105/04/24、│105/10/24│││105/04/21、105/04/24、│105/05/02、105/04/15、││││105/05/01、105/10/21│105/04/17、105/04/18、│││││105/04/19、105/04/20、│││││105/04/25、105/04/28、│││││105/04/30、105/05/06、│││││105/05/07、105/05/09、│││││105/05/10、105/05/11││├────────┼───────────┼───────────┼───────────┤│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5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105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105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27348號、105年度毒偵字│27348號、105年度毒偵字│27348號、105年度毒偵字│││第4681號、106年度偵字│第4681號、106年度偵字│第4681號、106年度偵字│││第3558號│第3558號│第3558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166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166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166號││實││││││審├──────┼───────────┼───────────┼───────────┤││判決日期│106/09/06│106/09/06│106/09/06│├─┼──────┼───────────┼───────────┼───────────┤│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184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184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184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7/06/13│107/06/13│10/06/13│├─┴──────┼───────────┼───────────┼───────────┤│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之案件││││├────────┼───────────┼───────────┼───────────┤││臺中地檢107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7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7年度執字第││備註│10319號│10319號│10319號│││││││││││└────────┴───────────┴───────────┴───────────┘受刑人林榮信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1年2月│││(共16罪)│(共5罪)││├────────┼───────────┼───────────┼───────────┤│犯罪日期│105/04/14、105/04/15、│105/04/14、105/04/17、│105/04/18│││105/04/16、105/04/17、│105/04/25、105/04/28、││││105/04/18、105/04/20、│105/05/01││││105/04/21、105/04/23、│││││105/04/24、105/04/25、│││││105/04/26、105/04/27、│││││105/04/28、105/04/29、│││││105/05/11、105/04/26│││├────────┼───────────┼───────────┼───────────┤│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5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105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105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27348號、105年度毒偵字│27348號、105年度毒偵字│27348號、105年度毒偵字│││第4681號、106年度偵字│第4681號、106年度偵字│第4681號、106年度偵字│││第3558號│第3558號│第3558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166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166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166號││實││││││審├──────┼───────────┼───────────┼───────────┤││判決日期│106/09/06│106/09/06│106/09/06│├─┼──────┼───────────┼───────────┼───────────┤│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184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184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184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7/06/13│107/06/13│10/06/13│├─┴──────┼───────────┼───────────┼───────────┤│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之案件││││├────────┼───────────┼───────────┼───────────┤││臺中地檢107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7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7年度執字第││備註│10319號│10319號│10319號│││││││││││└────────┴───────────┴───────────┴───────────┘受刑人林榮信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5/10/24││││││││├────────┼───────────┼───────────┼───────────┤│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5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27348號、105年度毒偵字│││││第4681號、106年度偵字│││││第3558號│││├─┬──────┼───────────┼───────────┼───────────┤│最│法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166號││││實││││││審├──────┼───────────┼───────────┼───────────┤││判決日期│106/09/06│││├─┼──────┼───────────┼───────────┼───────────┤│確│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184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7/06/13│││├─┴──────┼───────────┼───────────┼───────────┤│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社勞││││之案件││││├────────┼───────────┼───────────┼───────────┤││臺中地檢107年度執字第││││備註│103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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