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司票字第46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26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票字第4683號聲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浤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楊進德 、 廖學梁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委任狀正本。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2年6月26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映彤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