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審侵訴字第1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06日
裁判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審侵訴字第14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6月6日
刑事審查庭法官潘怡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芷萍中華民國108年6月6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審侵訴字第1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06日
裁判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審侵訴字第14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6月6日
刑事審查庭法官潘怡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芷萍中華民國10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