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司促字第259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促字第25919號聲請人即債權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6樓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王麗娟 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 陳明 請求之原因事實。中華民國100年11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明龍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司促字第259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促字第25919號聲請人即債權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6樓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王麗娟 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 陳明 請求之原因事實。中華民國100年11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明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