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184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1840號原告台灣名宜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被告乙○○訴訟代理人 孫立虹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96年7月1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蔡寶樺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7月10日
書記官謝至菁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184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1840號原告台灣名宜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被告乙○○訴訟代理人 孫立虹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96年7月1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蔡寶樺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7月10日
書記官謝至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