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民事裁定
111年度營簡字第580號
法定代理人 曹為實
訴訟代理人 江俊億
以上原告與被告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人間請求確認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告應於10日內具狀補正明確、特定之應受判決事項聲明及其訴訟標的,並補正相關證據,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
理由
一、按原告之訴有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之情形者,依其
情形可以補正經審判長定期間命其補正而不補正者,法院應
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定有明文。
又按起訴,應以訴狀表明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訴訟標的及
其原因事實、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民事訴訟法第244條第1
項亦有規定。而聲明可稱為請求判決之結論,即當事人請求
法院應為如何判決之聲明,如當事人獲勝訴判決,該聲明即
成為判決主文,如為給付之請求,則成為將來據以強制執行
之依據及範圍,是以訴之聲明,須明確特定,適於強制執行
。
二、經查,本件原告起訴請求確認保單價值準備金存在事件,依其起訴狀內容,無法特定應受判決事項聲明及確認訴訟標的,原告應補正明確、特定之訴之聲明及證據資料到院,原告應詳為補正下列事項:
⒈原告係訴請確認被告 莊雅雯 對被告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何保單有多少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存在?並應提出保單資料及債權計算明細。
⒉原告係訴請確認被告莊雅雯對被告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何保單有多少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存在?並應提出保單資料及債權計算明細。
⒊原告係訴請確認被告莊雅雯對被告元大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何保單有多少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存在?並應提出保單資料及債權計算明細。
⒋原告係訴請確認被告莊雅雯對被告遠雄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何保單有多少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存在?並應提出保單資料及債權計算明細。
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2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法官 童來好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2 日
書記官吳昕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