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76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76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0月28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767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曾柏暠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0月28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夏金郎
法官鄭銘仁法官洪士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鋕偉中華民國99年10月28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