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73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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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7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8月07日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73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日揚鋁業科技有限公司兼上代表人羅清秀共同選任辯護人 陳永來 律師
魏雯祈 律師 蔡孟遑 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8月7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劉淑玲
法官傅思綺法官游璧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詠昕中華民國10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