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票字第56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1月1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96年度票字第564號聲請人甲○○
號相對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於如附表所簽發之十四張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如附表所示之金額,並分別自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
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聲請程序費用新台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如附表所載日期簽發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本票十四紙,內載金額如附表所示,到期日如附表所示,詎於到期日提示後尚有如主文所示之本金及利息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十四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
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1月19日
簡易庭法官古秋菊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三、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應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
中華民國96年1月19日
書記官彭聰敏附註:
一、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毋庸具狀聲請。
二、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本票附表:96年度票字第564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備註││││(新台幣)│││││├───┼─────────┼─────────┼───────────┼────────────┼──────────┼───┤│001│94年12月2日│170,000元│94年12月15日│94年12月16日│734580││├───┼─────────┼─────────┼───────────┼────────────┼──────────┼───┤│002│94年12月2日│160,000元│95年1月8日│95年1月9日│734581││├───┼─────────┼─────────┼───────────┼────────────┼──────────┼───┤│003│95年2月21日│30,000元│95年3月20日│95年3月21日│734585││├───┼─────────┼─────────┼───────────┼────────────┼──────────┼───┤│004│95年3月10日│50,000元│95年3月25日│95年3月26日│734588││├───┼─────────┼─────────┼───────────┼────────────┼──────────┼───┤│005│95年2月22日│60,000元│95年4月20日│95年4月21日│734587││├───┼─────────┼─────────┼───────────┼────────────┼──────────┼───┤│006│95年4月3日│100,000元│95年5月1日│95年5月2日│734591││├───┼─────────┼─────────┼───────────┼────────────┼──────────┼───┤│007│95年5月15日│111,200元│95年6月15日│95年6月16日│734593││├───┼─────────┼─────────┼───────────┼────────────┼──────────┼───┤│008│95年1月17日│100,000元│95年6月16日│95年6月17日│734592││├───┼─────────┼─────────┼───────────┼────────────┼──────────┼───┤│009│95年3月22日│30,000元│95年6月30日│95年7月1日│734590││├───┼─────────┼─────────┼───────────┼────────────┼──────────┼───┤│010│94年12月29日│250,000元│95年6月30日│95年7月1日│734584││├───┼─────────┼─────────┼───────────┼────────────┼──────────┼───┤│011│95年6月9日│26,000元│95年7月8日│95年7月9日│734595││├───┼─────────┼─────────┼───────────┼────────────┼──────────┼───┤│012│95年5月15日│70,000元│95年7月15日│95年7月15日│734594││├───┼─────────┼─────────┼───────────┼────────────┼──────────┼───┤│013│95年3月22日│400,000元│95年12月18日│95年12月19日│734589││├───┼─────────┼─────────┼───────────┼────────────┼──────────┼───┤│014│95年7月7日│218,204元│95年12月30日│95年12月31日│734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