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59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5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594號原告中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楊盤江 律師複代理人薛梁律師被告丙○○被告丁○○訴訟代理人戊○○訴訟代理人乙○○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24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4年10月14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陳文爵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10月19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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