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附民字第261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0月09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2618號原告 翁雪麗 被告 林瑾妍 (原名 林秦徽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112年度金訴字第2221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茲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裁定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華民國113年10月9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蘇揚旭
法官施建榮
法官林琮欽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薛力慈中華民國1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