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除字第120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2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除字第1202號聲請人 賴炳丞 (即 賴隆輝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57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8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姚水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
書記官吳華瑋附表: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02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03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04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05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06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07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08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09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10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11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12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13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14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15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11000016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X-4307-11901017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X-16210-1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