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度聲字第3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聲字第3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1月09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33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編號一、二、四號所列之罪,視為減刑所減得之刑,與附表編號三號之不得減刑之罪所處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柒月。
理由受刑人甲○○因犯如附表所列之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查受刑人現在假釋中,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2項規定,如附表編號一、二、四所示之罪,視為已減刑。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就已減刑之罪與不得減刑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第53條、(修正前)第51條第5款,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10條第2項、第11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1月9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羅得村
法官張靜琪法官陳宏卿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附表編號三號、四號之罪得抗告。
其餘不得抗告。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周巧屏中華民國97年1月10日
受刑人甲○○(視為減刑)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一級毒品│施用二級毒品│幫助販賣二級毒品│幫助施用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1年││(保安處分/褫奪公權)│││││├───────────┼───────────┼───────────┼───────────┼───────────┤│視為減刑後之刑期│有期徒刑4月又15日│有期徒刑2月又15日│不予減刑│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自90年4月間起至│自90年4月間起至│90年4月中旬某日│90年4月初某日及││年月日│90.11.08查獲前止│90.11.05止││90年4月中旬某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0年度│彰化地檢90年度│彰化地檢90年度│彰化地檢90年度││年度及案號│毒偵字第4471、4658號│毒偵字第4471、4658號│偵字第6944號│偵字第6944號│├─┬─────────┼───────────┼───────────┼───────────┼───────────┤│最│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1年訴字第32號│91年訴字第32號│91年上訴字第947號│91年上訴字第947號││實├─────────┼───────────┼───────────┼───────────┼───────────┤│審│判決日期│91.02.27│91.02.27│91.08.21│91.08.21│├─┼─────────┼───────────┼───────────┼───────────┼───────────┤│確│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1年訴字第32號│91年訴字第32號│91年台上字6083號│91年台上字6083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1.03.23│91.03.23│91.10.30│91.10.30│├─┴─────────┼───────────┼───────────┼───────────┼───────────┤│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第10條第1項│第10條第2項│第4條第2項│10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2項前段│第2條第2項前段│第3條第1項第7款│第2條第2項前段│├───────────┼───────────┼───────────┼───────────┼───────────┤│備註│編號1、2、3、4號四罪,││││││係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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