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5年度審易字第22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5年審易字第2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05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審易字第226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晉宏選任辯護人謝孟良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8月5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楊宗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8月5日
書記官賀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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