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5350號
債權人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闕源龍
上列債權人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 賴宜暄 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依債權人所提出之約定書,未見債務人賴宜暄簽章,請釋明將賴宜暄列為債務人之依據?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並提出更正後之聲請狀暨繕本2份。
中華民國114年6月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陳怡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5350號
債權人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闕源龍
上列債權人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 賴宜暄 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依債權人所提出之約定書,未見債務人賴宜暄簽章,請釋明將賴宜暄列為債務人之依據?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並提出更正後之聲請狀暨繕本2份。
中華民國114年6月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陳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