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度除字第403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除字第403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四0三八號
聲請人乙○○代理人甲○○右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二一二八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八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姜悌文┌──────────────────────────────────────────────────┐│附表: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四0三八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ND0000000─七││壹│壹仟││├─┼───────────────┼──────────────┼────┼───┼────┼───┤│2│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ND0000000─九││壹│壹仟││├─┼───────────────┼──────────────┼────┼───┼────┼───┤│3│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ND0000000─0││壹│壹仟││├─┼───────────────┼──────────────┼────┼───┼────┼───┤│4│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ND0000000─二││壹│壹仟││├─┼───────────────┼──────────────┼────┼───┼────┼───┤│5│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ND0000000─四││壹│壹仟││├─┼───────────────┼──────────────┼────┼───┼────┼───┤│6│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ND0000000─六││壹│壹仟││├─┼───────────────┼──────────────┼────┼───┼────┼───┤│7│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ND0000000─八││壹│壹仟││├─┼───────────────┼──────────────┼────┼───┼────┼───┤│8│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ND0000000─0││壹│壹仟││├─┼───────────────┼──────────────┼────┼───┼────┼───┤│9│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ND0000000─一││壹│壹仟││├─┼───────────────┼──────────────┼────┼───┼────┼───┤│0│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ND0000000─五││壹│壹仟│││1│││││││├─┼───────────────┼──────────────┼────┼───┼────┼───┤│1│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四NX0000000─六││壹│參佰 陸拾 │││1│││││││├─┼───────────────┼──────────────┼────┼───┼────┼───┤│2│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五NX0000000─六││壹│參佰陸拾│││1│││││貳││└─┴───────────────┴──────────────┴────┴───┴────┴───┘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書記官陳鳳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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