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4月27日
裁判案由:貪污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8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劉承斌律師
謝思賢律師 李基益 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沈君玲
法官蘇嘉豐法官雷淑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書記官陳弘文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4月27日
裁判案由:貪污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8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劉承斌律師
謝思賢律師 李基益 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沈君玲
法官蘇嘉豐法官雷淑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書記官陳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