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12年度中小字第1065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中小字第1065號

原告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榮崇

訴訟代理人 林揚軒

何正偉

被告 吳豪煜

訴訟代理人 吳俊賢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前經本院辯論終結,原訂民國113年6月28日宣判,茲因尚有事實待釐清調查,故為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劉敏芳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1  日

書記官賴恩慧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