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嘉簡字第1098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嘉簡字第109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03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嘉簡字第1098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邱子昱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5036號),本院法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文邱子昱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押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第三級毒品,均沒收。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邱子昱基於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之犯意,於民國113年4月26日19時許,在嘉義縣民雄鄉某公路,向名籍不詳、綽號「 野村 燒肉」之成年男子,以新臺幣(下同)28,000元之對價,購買愷他命8包、含4-甲基甲基卡西酮之咖啡包88包後持有之。嗣於同日20時50分許,邱子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因形跡可疑,在嘉義市西區四維路與德安路之交岔路口,為警攔載,復經邱子昱出於自願性同意,搜索扣押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第三級毒品。案經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報告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二、證據名稱:(一)被告邱子昱於偵查之自白;(二)證人楊○儒於於偵查之陳述;(三)自願受搜索同意書、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收據、照片;(四)正修科技大學超微量研究科技中心尿液檢驗報告、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鑑驗書、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書、毒品純質淨重換算表;(五)附表一、二所示之第三級毒品。
三、核被告邱子昱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罪。
四、刑罰有加重、減輕,其理由敘述如下:
(一)按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刑法第47條第1項定有明文。經查,被告邱子昱前因公共危險案件,經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以109年度東交簡字第159號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甫於109年12月9日徒刑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查,其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各罪,為累犯,參酌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裁量加重最低本刑。
(二)按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刑法第62條定有明文。經查,被告出於自願性同意前,警察無確切根據得為合理之可疑時,即主動向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警察交付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第三級毒品而扣押在案,此有調查筆錄(113年4月26日)、自願受搜索同意書、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收據存卷可查,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
(三)綜合上述,前揭加重(即累犯)、減輕(即自首)其刑事由,依法先加後減之。
五、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注意刑法第57條各款事項(詳卷),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六、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1項定有明文。經查,扣押一、二如附表所示之晶體、咖啡包(含包裝袋),分別檢出愷他命、4-甲基甲基卡西酮,此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鑑驗書、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書、毒品純質淨重換算表存卷可考,核屬第三級毒品,連同與難以析離之包裝袋,依刑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均宣告沒收之。
七、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1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47條第1項、第62條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第1項,決如主文。
八、如不服本判決,得自簡易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庭提起上訴(須附繕本)。
九、本案經檢察官郭志明提起公訴。中華民國113年9月3日
嘉義簡易庭法官粘柏富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中華民國113年9月3日
書記官連彩婷附記論罪之法條全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編號檢品編號檢品外觀送驗數量驗餘數量檢出結果純質淨重1B0000000(編號1)晶體1.8456公克(淨重)1.7435公克(淨重)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愷他命檢驗前淨重數量22.4201公克,純度79.2%,純質淨重17.7567公克。2B0000000(編號2)晶體1.8055公克(淨重)1.6538公克(淨重)第三級毒品愷他命3B0000000(編號3)晶體1.7649公克(淨重)1.6805公克(淨重)第三級毒品愷他命4B0000000(編號4)晶體3.8403公克(淨重)3.7876公克(淨重)第三級毒品愷他命5B0000000(編號5)晶體3.8062公克(淨重)3.719公克(淨重)第三級毒品愷他命6B0000000(編號6)晶體3.7892公克(淨重)3.7401公克(淨重)第三級毒品愷他命7B0000000(編號7)晶體4.8069公克(淨重)4.6722公克(淨重)第三級毒品愷他命8B0000000(編號8)晶體0.7615公克(淨重)0.6838公克(淨重)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附表二證物編號1至88來文載示總毛重244.54公克包裝總重73.04公克總淨重171.50公克檢出成分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純度13%推估純質淨重22.29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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