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109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聲字第10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宣告沒收違禁物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1091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室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沒收違禁物案件(98年度聲沒字第21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之如附表所示之海洛因陸包其內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合計淨重零點捌貳公克)均沒收銷燬之。
理由
一、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項、第四十條第二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海洛因業經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列為第一級毒品,並依同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十條第一項、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施用、持有,自屬違禁物,而違反上開禁止規定所查獲之第一級毒品,依同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
二、聲請意旨略以: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八年度戒毒偵字第三六號被告甲○○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被告為警查獲後所查扣之海洛因共六包(分別淨重零點一公克、零點零二公克、零點三九公克、零點一五公克、零點零四公克、零點一二公克),有法務部調查局九十六年六月十八日調科壹字第0九六二三0五二一一0號、九十四年五月十一日調科壹字第0六000九七四一號、九十四年一月二十八日調科壹字第0六000九三七五號、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調科壹字第0六000八三八二號、九十五年五月三日調科壹字第0八00一一一二四號鑑定書各一紙在卷足稽,足認均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前段所規定之違禁物,爰依法聲請宣告沒收銷燬之等語。
三、經查:本件扣案如附表所示之檢品六包(合計淨重零點八二公克)經鑑驗結果,均含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有如附表所示之鑑定書及扣押物品清單各六件在卷為憑,足認上開扣案物品確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所列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屬違禁物無訛;又被告甲○○涉犯施用毒品案件,業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七日以九十八年度戒毒偵字第三六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此經本院閱卷查明屬實,並有該不起訴處分書附卷可稽,是聲請人據此聲請宣告沒收銷燬,經核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3月31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劉安榕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盈真中華民國98年3月31日附表:
┌─┬─────┬────┬────────┬────┐│編│物品名稱│重量│證據資料│備註││號│││││├─┼─────┼────┼────────┼────┤│一│第一級毒品│淨重0.10│法務部調查局96年│見臺灣桃│││海洛因1包│公克│6月18日調科壹字│園地方法│││││第00000000000號│院檢察署│││││鑑定書、96年度保│96毒偵28│││││管字第3689號扣押│48偵查卷│││││物品清單各一件。│第32頁、││││││第25頁。│├─┼─────┼────┼────────┼────┤│二│第一級毒品│淨重0.02│法務部調查局94年│見臺灣板│││海洛因1包│公克│5月11日調科壹字│橋地方法│││││第000000000號鑑│院檢察署│││││定通知書、94年度│94核退毒│││││煙保管字第393號│偵807偵│││││贓證物清單各一件│查卷第26│││││。│頁、同署││││││94毒偵16││││││52偵查卷││││││第7頁。│├─┼─────┼────┼────────┼────┤│三│第一級毒品│淨重0.39│法務部調查局94年│見臺灣板│││海洛因1包│公克│1月28日調科壹字│橋地方法│││││第000000000號鑑│院檢察署│││││定通知書、94年度│94毒偵33│││││煙保管字第35號扣│2偵查卷│││││押物品清單各一件│第25頁、│││││。│第6頁。│├─┼─────┼────┼────────┼────┤│四│第一級毒品│淨重0.15│法務部調查局95年│見臺灣桃│││海洛因1包│公克│10月14日調科壹字│園地方法│││││第00000000000號│院檢察署│││││鑑定書、96尿保管│95毒偵49│││││字第1380號扣押物│65偵查卷│││││品清單各一件。│第30頁、││││││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6││││││毒偵2092││││││偵查卷第││││││20頁。│├─┼─────┼────┼────────┼────┤│五│第一級毒品│淨重0.04│法務部調查局93年│見臺灣板│││海洛因1包│公克│6月18日調科壹字│橋地方法│││││第000000000號鑑│院檢察署│││││定通知書、93年度│93核退毒│││││煙保管字第530號│偵661偵│││││贓證物清單各一件│查卷第26│││││。│頁、同署││││││第6頁。│├─┼─────┼────┼────────┼────┤│六│第一級毒品│淨重0.12│法務部調查局95年│見臺灣桃│││海洛因1包│公克│5月3日調科壹字第│園地方法│││││000000000號鑑定│院檢察署│││││通知書、95年度保│95毒偵20│││││管字第4998號扣押│34偵查卷│││││物品清單各一件。│第54頁、││││││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5││││││毒偵5576││││││偵查卷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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