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簡上字第9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簡上字第90號上訴人益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明興 訴訟代理人 賴鴻鳴 律師
鄭淵基 律師 陳思紐 律師 黃俊達 律師 陳妍蓁 律師 張嘉琪 律師被上訴人 王明俊 訴訟代理人 王進輝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107年9月21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蘇正賢
法官張玉萱法官王淑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9月25日
書記官蘇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