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40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40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妨害名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401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湘靈選任辯護人林天麟律師
林殷廷律師被告 蘇聖元 選任辯護人 陳昆明 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8月28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林怡伸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曹尚卿中華民國10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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