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309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309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04日

裁判案由:侵占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3097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余盈鋒律師上列被告因侵占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9月4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徐蘭萍
法官林淑婷法官邱景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曾千庭中華民國9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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