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2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7月18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298號原告花蓮縣瑞穗儲蓄互助社法定代理人 林仁賢 訴訟代理人 蔡承偉 訴訟代理人 謝佳純 被告 陳願文 被告 詹慶雲 被告 陳仁妹 被告 詹玉妹 被告 詹雅筑 被告 詹秀櫻 被告 詹莉莉 被告 詹仁和 共同訴訟代理人 許正次 律師
林之翔 律師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5年9月5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5年7月18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