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199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9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1月05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九九二號
原告戊○○兼法定代理人己○○○訴訟代理人甲○○被告丙○○兼法定代理人乙○○
丁○○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五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崔玲琦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五日~B法院書記官陳倨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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