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6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侵上訴字第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05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112年度侵上訴字第66號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陳建宏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妨害性自主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5號,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被害人AV000-A111423及其法定代理人AV000-A111423A(姓名均詳卷)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並請求移付調解,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113年3月7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月5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陳中和
法官莊崑山法官林柏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月5日
書記官陳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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