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6年聲減字第17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1769號聲請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在臺灣宜蘭監獄執行中)上列受刑人因詐欺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之刑(96年度聲減字第178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罪,減刑如附表編號一之「減刑後徒刑欄」所載,與附表編號三、六、七、八、九、十、十一、
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所示之罪已減刑後之刑及附表編號二、四、五、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
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所示不應減刑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陸月。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犯附表編號一至二十五所示之罪,經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在案(如附表編號
四、五所示2罪,前經本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確定;如附表編號六至二十四所示之19罪,經前本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茲檢察官以其附表編號一之犯罪時間,在民國96年4月24日前,合於減刑要件,爰聲請減刑,並與附表編號三、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
十五、十六、十七所示已減刑之罪及附表編號二、四、五、
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所示不應減刑之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另沒收部分,非在減刑範圍內,自應照原判決執行,併此敘明。並比較95年7月1日修正施行前後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適用有利於受刑人之修正前刑法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爰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3項、第10條、第11條、第12條,95年7月1日修正施行前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許瀞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
書記官湯惠芳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一│二│├──────────┼────────────┼────────────┤│罪名│詐欺│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叁月│有期徒刑壹年││(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3.12.13│96.01.09起至96.05.21止││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毒偵字第││年度案號│299號│462號│├───┬──────┼────────────┼────────────┤││法院│基隆地院│臺灣高院││最後├──────┼────────────┼────────────┤││案號│96年度基簡字第662號│96年度上訴字第2770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6.25│96.08.09│├───┼──────┼────────────┼────────────┤││法院│基隆地院│臺灣高院││確定├──────┼────────────┼────────────┤││案號│96年度基簡字第662號│96年度上訴字第2770號││判決├──────┼────────────┼────────────┤││判決確定│96.07.16│96.09.04│││日期│││├───┴──────┼────────────┼────────────┤│所犯法條│刑法第339條第1項│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10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是│否││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備註│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1751│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205│││號│號│││││└──────────┴────────────┴────────────┘┌──────────┬────────────┬────────────┐│編號│三│四│├──────────┼────────────┼────────────┤│罪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陸月│有期徒刑肆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6.03.28│96.05.16││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毒偵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偵字第2980││年度案號│957號│號│├───┬──────┼────────────┼────────────┤││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易字第393號│96年度易字第385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7.31│96.08.29│├───┼──────┼────────────┼────────────┤││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易字第393號│96年度易字第385號││判決├──────┼────────────┼────────────┤││判決確定│96.08.27│96.09.24│││日期│││├───┴──────┼────────────┼────────────┤│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10條第│刑法第320條第1項│││2項││├──────────┼────────────┼────────────┤│合於96年罪犯│是│否││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有期徒刑叁月(已於上開判││││決內同時諭知)││├──────────┼────────────┼────────────┤│備註│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207│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326│││號│號│└──────────┴────────────┴────────────┘┌──────────┬────────────┬────────────┐│編號│五│六│├──────────┼────────────┼────────────┤│罪名│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叁月│有期徒刑叁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6.05.19│96.03.21││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偵字第2980│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年度案號│號│436號等│├───┬──────┼────────────┼────────────┤││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易字第385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8.29│96.09.19│├───┼──────┼────────────┼────────────┤││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易字第385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判決├──────┼────────────┼────────────┤││判決確定│96.09.24│96.10.15│││日期│││├───┴──────┼────────────┼────────────┤│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否│是││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已於上開判決內同時諭││││知)│├──────────┼────────────┼────────────┤│備註│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326號│2487號│└──────────┴────────────┴────────────┘┌──────────┬────────────┬────────────┐│編號│七│八│├──────────┼────────────┼────────────┤│罪名│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叁月│有期徒刑柒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6.03.23│96.03.24││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年度案號│436號等│436號等│├───┬──────┼────────────┼────────────┤││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9.19│96.09.19│├───┼──────┼────────────┼────────────┤││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判決├──────┼────────────┼────────────┤││判決確定│96.10.15│96.10.15│││日期│││├───┴──────┼────────────┼────────────┤│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合於96年罪犯│是│是││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有期徒刑叁月又拾伍日│││(已於上開判決內同時諭│(已於上開判決內同時諭│││知)│知)│├──────────┼────────────┼────────────┤│備註│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487號│2487號│└──────────┴────────────┴────────────┘┌──────────┬────────────┬────────────┐│編號│九│十│├──────────┼────────────┼────────────┤│罪名│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叁月│有期徒刑叁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6.03.23│96.03.25││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年度案號│436號等│436號等│├───┬──────┼────────────┼────────────┤││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9.19│96.09.19│├───┼──────┼────────────┼────────────┤││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判決├──────┼────────────┼────────────┤││判決確定│96.10.15│96.10.15│││日期│││├───┴──────┼────────────┼────────────┤│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是│是││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已於上開判決內同時諭│(已於上開判決內同時諭│││知)│知)│├──────────┼────────────┼────────────┤│備註│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487號│2487號│└──────────┴────────────┴────────────┘┌──────────┬────────────┬────────────┐│編號│十一│十二│├──────────┼────────────┼────────────┤│罪名│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叁月│有期徒刑叁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6.04.03│96.04.11││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年度案號│436號等│436號等│├───┬──────┼────────────┼────────────┤││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9.19│96.09.19│├───┼──────┼────────────┼────────────┤││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判決├──────┼────────────┼────────────┤││判決確定│96.10.15│96.10.15│││日期│││├───┴──────┼────────────┼────────────┤│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是│是││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已於上開判決內同時諭│(已於上開判決內同時諭│││知)│知)│├──────────┼────────────┼────────────┤│備註│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487號│2487號│└──────────┴────────────┴────────────┘┌──────────┬────────────┬────────────┐│編號│十三│十四│├──────────┼────────────┼────────────┤│罪名│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叁月│有期徒刑叁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6.04.15│96.04.18││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年度案號│436號等│436號等│├───┬──────┼────────────┼────────────┤││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9.19│96.09.19│├───┼──────┼────────────┼────────────┤││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判決├──────┼────────────┼────────────┤││判決確定│96.10.15│96.10.15│││日期│││├───┴──────┼────────────┼────────────┤│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是│是││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已於上開判決內同時諭│(已於上開判決內同時諭│││知)│知)│├──────────┼────────────┼────────────┤│備註│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487號│2487號│└──────────┴────────────┴────────────┘┌──────────┬────────────┬────────────┐│編號│十五│十六│├──────────┼────────────┼────────────┤│罪名│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叁月│有期徒刑叁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6.04.18│96.04.19││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年度案號│436號等│436號等│├───┬──────┼────────────┼────────────┤││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9.19│96.09.19│├───┼──────┼────────────┼────────────┤││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判決├──────┼────────────┼────────────┤││判決確定│96.10.15│96.10.15│││日期│││├───┴──────┼────────────┼────────────┤│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是│是││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已於上開判決內同時諭知│(已於上開判決內同時諭│││)│知)│├──────────┼────────────┼────────────┤│備註│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487號│2487號│└──────────┴────────────┴────────────┘┌──────────┬────────────┬────────────┐│編號│十七│十八│├──────────┼────────────┼────────────┤│罪名│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叁月│有期徒刑叁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6.04.23│96.04.26││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年度案號│436號等│436號等│├───┬──────┼────────────┼────────────┤││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9.19│96.04.26│├───┼──────┼────────────┼────────────┤││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判決├──────┼────────────┼────────────┤││判決確定│96.10.15│96.10.15│││日期│││├───┴──────┼────────────┼────────────┤│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是│否││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已於上開判決內同時諭知││││)││├──────────┼────────────┼────────────┤│備註│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487號│2487號│└──────────┴────────────┴────────────┘┌──────────┬────────────┬────────────┐│編號│十九│二十│├──────────┼────────────┼────────────┤│罪名│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叁月│有期徒刑叁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6.04.29│96.05.01││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年度案號│436號等│436號等│├───┬──────┼────────────┼────────────┤││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9.19│96.09.19│├───┼──────┼────────────┼────────────┤││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判決├──────┼────────────┼────────────┤││判決確定│96.10.15│96.10.15│││日期│││├───┴──────┼────────────┼────────────┤│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否│否││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備註│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487號│2487號│└──────────┴────────────┴────────────┘┌──────────┬────────────┬────────────┐│編號│二十一│二十二│├──────────┼────────────┼────────────┤│罪名│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叁月│有期徒刑叁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6.05.02│96.05.05││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年度案號│436號等│436號等│├───┬──────┼────────────┼────────────┤││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9.19│96.09.19│├───┼──────┼────────────┼────────────┤││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判決├──────┼────────────┼────────────┤││判決確定│96.10.15│96.10.15│││日期│││├───┴──────┼────────────┼────────────┤│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否│否││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備註│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487號│2487號│└──────────┴────────────┴────────────┘┌──────────┬────────────┬────────────┐│編號│二十三│二十四│├──────────┼────────────┼────────────┤│罪名│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叁月│有期徒刑叁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6.05.14│96.05.19││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偵緝字第││年度案號│436號等│436號等│├───┬──────┼────────────┼────────────┤││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9.19│96.09.19│├───┼──────┼────────────┼────────────┤││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96年度易字第510號││判決├──────┼────────────┼────────────┤││判決確定│96.10.15│96.10.15│││日期│││├───┴──────┼────────────┼────────────┤│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否│否││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備註│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487號│2487號│└──────────┴────────────┴────────────┘┌──────────┬────────────┬────────────┐│編號│二十五││├──────────┼────────────┼────────────┤│罪名│搶奪││├──────────┼────────────┼────────────┤│宣告刑│有期徒刑肆月│││(保安處分/褫奪公權)│││├──────────┼────────────┼────────────┤│犯罪日期│96.07.15│││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4062號││├───┬──────┼────────────┼────────────┤││法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基簡字第1002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9.06││├───┼──────┼────────────┼────────────┤││法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基簡字第1002號│││判決├──────┼────────────┼────────────┤││判決確定│96.10.08││││日期│││├───┴──────┼────────────┼────────────┤│所犯法條│刑法第325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否│││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備註│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77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