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357號
原告 張宏溢
被告 陳生琥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112年度訴字第1474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案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7月14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解怡蕙
法官林奕宏
法官林志煌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亭均
中華民國114年7月14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357號
原告 張宏溢
被告 陳生琥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112年度訴字第1474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案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7月14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解怡蕙
法官林奕宏
法官林志煌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亭均
中華民國1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