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8年重上字第6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0月18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重上字第660號上訴人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林志宏 律師複代理人 章修璇 律師被上訴人丙○○
乙○○共同訴訟代理人 謝易達 律師被上訴人壬○○○
辛○○癸○○前列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王惠光 律師被上訴人己○○
戊○○兼上一人庚○○法定代理人丁○○前列四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程巧亞 律師共同複代理人 侯雪芬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拆屋還地等事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99年12月8日下午3時2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0月18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吳謙仁
法官李瓊蔭法官蘇瑞華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10月18日
書記官賴以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