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6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4月1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69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鐘英峰選任辯護人張志明律師
謝宛均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4月11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盧鳳田
法官黃琴媛法官郭瓊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憶筑中華民國10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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