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2年訴字第1184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全民健康保險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一八四號
原告即被選定人甲○○
候啟惠 乙○○共同訴訟代理人 焦文城 律師
施秉慧 律師被告中央健康保險局高屏分局代表人 李建廷 經理訴訟代理人 歐陽志宏 律師右當事人間因全民健康保險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官簡慧娟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法院書記官楊曜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