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3年重訴字第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1月2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重訴字第28號原告 李宗儒 被告 陳介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謝宜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
書記官林順成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3年重訴字第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1月2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重訴字第28號原告 李宗儒 被告 陳介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謝宜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
書記官林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