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司促字第121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促字第12128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安樂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吳楊愛珠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肌光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明相對人肌光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姓名。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司促字第121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促字第12128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安樂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吳楊愛珠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肌光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明相對人肌光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姓名。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