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2年度嘉小字第778號民事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嘉小字第778號

原告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龐德明 StefanoPaoloBertamini

訴訟代理人 蔡佳

被告 莊勝凱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6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 官 吳芙蓉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6  日

           書記官江芳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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