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除字第90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除字第90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8年度除字第908號聲請人乙○○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6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8年4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8年4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賴秀蘭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8年4月30日
書記官李佩芳┌──────────────────────────────┐│附表:98年度除字第90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001│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0│股票│1│1000│├──┼──────────┼───────┼──┼──┼──┤│002│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0│股票│1│1000│├──┼──────────┼───────┼──┼──┼──┤│003│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0│股票│1│1000│├──┼──────────┼───────┼──┼──┼──┤│004│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0│股票│1│1000│├──┼──────────┼───────┼──┼──┼──┤│005│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0│股票│1│1000│├──┼──────────┼───────┼──┼──┼──┤│006│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0│股票│1│1000│├──┼──────────┼───────┼──┼──┼──┤│007│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股票│1│647│├──┼──────────┼───────┼──┼──┼──┤│008│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股票│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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