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亡字第81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亡字第81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02日

裁判案由:死亡宣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亡字第81號聲請人 古金銓 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准對失蹤人 古金喜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失蹤前戶籍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12巷17弄15號3樓)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
二、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揭示於法院公告處之日起6個月內向本院陳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
三、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日
家事第一庭法官周玉琦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日
書記官李一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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