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3年度朴小調字第325號民事調解筆錄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朴小調字第325號

聲請人 黃酈鑫

相對人 蘇泓仁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朴小調字第32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於

中華民國113年8月29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院朴子簡易庭朴子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羅紫庭

書記官江柏翰

通譯池冠儒

調解委員楊石旭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黃酈鑫

相對人蘇泓仁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3年9月16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10,000元。逾期未給付,則願再加付聲請人違約金40,000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黃酈鑫

相對人蘇泓仁

調解委員楊石旭

中華民國113年8月29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

書記官江柏翰

法官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8月29日

書記官江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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